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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金武堂給吃垮。
今夜三更,他更顯得捱餓,受不了了,他決定潛至廚房偷點東西吃。
反正不遠,他也不是什麼見不得人,倒是落落大方繞過兩落廂房,親臨廚房。
這裡全是傭丁混居處,並不重要,根本毫無守衛,他得以免詢問而靠近。
但進入廚房之後,他得小心了,說不定就有人睡在此,若發出聲音,難免會惹來麻煩。
他小心翼翼潛了進去,黑暗中,並無動靜。裡頭傳來應有的腥刺味。還帶著爐火將熄未熄的燻煙味、他搓搓鼻子,然後已發現淡紅炭頂上吊著一長串烤鴨,正接受煙燻,一橫排、少說也有上百隻。
這可好了,如此多,偷它一隻誰又知道?而且還是現成的,他當機立斷,很快潛去,摘下一隻,溜身即走。
進著黑暗,他溜到角落,著看四周。該是柴房,他推開木門裡頭沒人,乾脆躲了進去,狠狠地啃食起來。
“不錯,味道上乘,讓人吃了還想吃!”
毛盾滿嘴讚不絕口,吃的比什麼都過癮,啃完大腿啃翅膀,再啃胸肉,一隻快吞光,肚子脹得很,乾脆躺靠柴堆,舒舒服服啃個爽。
然則就在他躺下,舒服啃兩口肉的同時,他眼睛餘光已發現柴堆上頭也有一對眼睛往下瞧,青青地,他以為是貓,再想瞪眼,以表現人類威力將貓逼走,誰知青球變成酒紅眼,還有酒糟鼻,還有散亂灰髮,竟然是一個糟老頭。
毛盾眼睛扭傷了,僵在那裡不能動,一大口香肉也忘了嚼,做賊披逮的窘困讓他一時難以自處。
那糟老頭已露出邪惡般挑弄怪笑,嘴巴一張,兩顆大門牙不見,瞧來甚是滑稽,聲音有些漏風而帶酒味:“好小子,偷吃腥偷到廚房來了?”
“我……只是撿他們不要的而已……”毛盾尷尬回答。
“這麼好吃的肉會有人不要?”
“對啊,否則怎會掛在竹竿上任由火烤燻?”
“有道理,可是竟然有人把這麼可口的香肉丟掉?實在讓人猜不透……”
“其實……也不用太傷腦筋,你看我也可以不要,給你如何?
毛盾反正吃飽了,手中還有鴨頭及脖子,乾脆送給老頭他吃了,有罪也能大家擔。
老頭果然禁不起誘惑,立即伸手槍過鴨頭,放入嘴巴,配一罈不知什麼酒猛啃起來。
毛盾直皺眉頭,這老頭少了大門牙還那麼厲害,竟然連鴨頭一同啃入腹中,一直叫好吃好吃。
“還有沒有?”啃光的老頭仍一副饞樣。
“就剩我吃過的骨頭了……”
“沒大沒小!”老頭白蹬一眼:“你不是說廚房有很多沒人要的?再去給老夫拿兩隻過來。”
“這……”
“猶豫什麼?”糟老頭故意提高聲音,大有喊抓賊之勢。
毛盾瞧他連骨頭都吃光了,想來個同流合汙罪名都說不著,一時緊張連連叫好:“小聲點,要吃肉也得偷愉地吃,要是引來一群野狗,到時想吃都吃不者。”
“有道理,快去快去!”
毛盾沒辦法,只好再潛回廚房,又偷了兩隻烤鴨回來、那糟老頭一時心花怒放,頻頻點頭:“有你的,老頭我混在此處一陣子,今天吃的最爽快!”他接過烤鴨,又推出酒罈:“來,你孝敬老人家香肉,我孝敬你陳年老酒。”
毛盾對酒似乎也有偏好,這全由於道士做久了,三兩天總要開壇祭神,酒是祭上臺,神沒喝著,全落進了他和毛頭肚子,久而久之也練得一個好酒量,更對美酒頗有心得。他接過手,剛喝了一口已嘖嘖叫奇:“陳年女兒紅,不只二十年啦,還是剛從泥封倒出來的,香氣未散呢!”
“內行,內行,佩服,佩服,小鬼你混那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