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名頭也能賣錢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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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特麼都能變成錢?
朝廷或者說皇家只是出了個名頭而已,就能換來真金白銀?
可冷靜下來仔細一想,尤其是站在商人的角度一想,可不就是嘛,這等於就是拿皇家的信譽、口碑來給這家酒坊背書了。
那名頭借出去了,還不得收點費用?
高,實在是高!
看著老李那恍然大悟的神情,張諾得意的說道,
“老李,你要明白,不僅僅是酒,絲綢可否御用?鐵器是否御用?首飾是否也是皇家御用?這麼多行業,每行選取一家,收點錢,不過分吧?”
“不過分,絕對不過分!”
李世民回答的斬釘截鐵,這是商戶和皇家雙贏啊,商戶有了皇家背書,銷量上漲、商貿暢通,而皇家借出了名頭自然得收錢,誰敢說過分試試!
“既然收點冠名費不過分,那為了保證商戶誠實經營,放點押金在陛下的內帑裡,不過分吧。”
“畢竟皇家的名頭不容玷汙,屆時只要有人狀告商戶製假售假或者以次充好之類的,立馬扣押金,賠償使用者損失。這點也不過分吧!”
“不過分,絕對不過分!”
李世民不用說別的了,已經興奮得老臉通紅了,原來還有這麼一筆錢啊,不過小張掌櫃說得在理,這是為了保證皇家的名頭不被玷汙。
而張諾的講述還在繼續,
“押金到期自然可以退,冠名費也是每年一收,到時候其他見著好處的商戶找來了,陛下自然也不能胡亂拒絕,那怎麼辦?自然是價高者得嘛,競價而已,不過分吧?”
“不過分,絕對不過分!”
李世民這會兒已經站起來了,聲音喊得比誰都大。
他是真的高興啊,這裡裡外外這麼一算,這豈止二十萬貫啊,操作得當的話,其實五十萬甚至一百萬貫都有可能啊。
而且最重要的是,因為這是借用了皇家的名頭,所以這錢必須走內帑,也就是說這是他李世民的小金庫。
這會兒他仿若看到了自己得意的借錢給國庫,發錢給內侍時的場景了。
想想都美滋滋!
李世民這會兒已經呆不住了,他要馬上回宮去,立馬把這些事情定下來!
於是他興奮的朝著張諾一拱手說道,
“老弟,你這主意果然靠譜,老哥我這就回去讓我那親戚寫奏摺去,放心大唐皇家御酒肯定是咱們的。”
“另外,你也趕緊收拾收拾房間,晚上等著入洞房吧,哈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