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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梅硬著脖子,不跪下去,惡狠狠地說道:「我才不想像她們那樣,天天帶弟弟,被男生欺負!你打死我我也不道歉!我又沒錯,是他們先侮辱我,書上說,士可殺不可辱,他們可以打死我,但不能侮辱我,哦,他們自己打不贏我!」
「你還給我拽書上說的!讀了兩天書就不得了!」李琴打得更狠了。
「你應對痛苦的方式是暴力。」李警官總結道,她想起了自己見過好幾次長大以後的梅法官,那個時候她已經不再暴躁,似乎找到了處理壓迫,處理不公平的方式。
她在業內被稱為鐵血法官,但所有和她接觸過的人都表示,別看她法庭上有鐵血手腕,私下裡,她本人非常溫和有禮。
她在大眾那裡有名氣,主要是因為強/奸案和兒童性/侵案判刑的問題,她被男性投訴抗議了三次,說她仇恨男性,當然司法部門並沒有被輿論綁架,依舊保下了她。
於是一群人去她所在的法院鬧事。
她從法院出來,站在人群中,明明什麼都還沒說,氣場已經壓到了那一群人,人群甚至後退了一步。
其中一個男人質問她,為什麼她的判刑比其他的法官重那麼多,她是不是仇視男性。
她也不生氣,反問道:「我嚴格遵循法律判案,不應該是去問問那些法官的量刑為什麼比我輕那麼多嗎?」
當時大眾才發現,強/奸案,多數強/奸案的判刑都是三年到四年,甚至很多強/奸/幼女案都只判了四年。最令人髮指的是,其中一個畜生奸/殺女童,卻只判了十年,出獄不到三年,再一次犯下強/奸女童,這一次居然只判了兩年,再一次出獄不到幾年,又犯下了奸/殺女童案件。
甚至有的檢察院居然讓□□案兇手與受害者和解,甚至還拿到了兇手家長送的錦旗,洋洋得意地拍照宣傳了出來。
如果換成小時候,她可能已經跟那些人打起來了。
李警官回過神來,再看向女人。
女人則是想了想,說道:「我那個時候不懂排解心裡的憤怒委屈,唯一能做的就是發洩出來,有人讓我不開心了,我就要讓他加倍的不開心。」
「就像我小時候,我母親重男輕女,我不可能忍著,於是我要氣她,我偏不讓著弟弟,甚至要跟弟弟打架。」
「這種感覺就像是我的身體裡藏了一隻野獸,它憤怒時,我無法控制它,只能任由它橫衝直撞,發洩情緒。」
李警官不像之前那樣走過程,而是認真地聽她說。
「你就是在這樣的憤怒中長大的嗎?」
「也不全是這樣,有些時候,我也會被徹底打倒,就像是身體裡所有的力氣都被抽乾淨了,身體裡那頭總是憤怒的野獸終於低下頭,不再嘶吼,任由別人踐踏圍觀。」
所有人被她的話拖回了二十幾年前。
小鎮那天細雨綿綿。
警察離開的時候,年輕的女警察跟小梅的媽媽說道:「要多跟孩子交流,不要因為這件事責備她。」
實際上,李琴沒有打罵小梅,她從外面回來的時候,小梅坐在客廳的小板凳上,第一次那麼安靜。
梅路路從來不是安靜乖巧的小姑娘。哪怕是發生了那麼丟臉的事情,她依舊渾身長滿了刺,誰招惹她一下,她一定要讓對方付出代價。
哪怕被打,也不會道歉,因為在她心裡,士可殺不可辱!
李琴走了進來,在旁邊坐下來。
她試探地說道:「這一次你也長了教訓了吧?」
若是以前,她肯定會仰著頭,盯著她,叛逆地說道:「又不是我的錯,我得什麼教訓?」
而現在,她不犟嘴了,低下頭,看不清她有沒有哭。
李琴嘆了一口氣,她這個女兒終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