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替嫁(一)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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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著曲曲折折的連廊,一路無話,妙妙沒話找話:“你看見了嗎?”
妙妙有點不高興,劈手奪過傘柄,大傘穩穩地罩在了丫鬟頭上。
“……嗯。”丫鬟緊緊貼在了妙妙身邊,帶上了哭腔,“小姐,小姐不怕嗎……那個……好可怕……”
油紙傘幾乎要承受不住這麼激烈的雨,雨水匯成一縷,小溪般從傘沿上流下。小丫鬟持傘的手直打顫,一顫,那雨水就迸濺一些到妙妙單薄的喜服上,不一會兒肩膀就洇溼了一片。
除了寡婦,沒有人會在夜裡結婚。就算是寡婦,也不會選擇這樣雷雨交加的夜晚。
妙妙應了一聲,急匆匆沾了點胭脂胡亂抹在唇上,挽著丫鬟溼噠噠的袖口往出走。
因為這次成親,本就是一個局。
小丫鬟的一張臉鐵青,手都在微微發抖,顯然是怕到了極點。
這應該就是柳拂衣邀請凌虞假扮新娘子的那一次,目的是要引出一隻大妖。
丫鬟收了傘站在門口,衣角滴滴答答淌著雨水,她顫抖著聲音,活像只小雞仔:“小姐,吉時到了。”
慕瑤和柳拂衣是一個月之前落腳太倉的。
門被吱呀一聲推開了。
太倉郡雖小,但是富得流油。富庶的太倉庫人口眾多,外來人掙破頭地希望能在此安家落戶。
第二次,她嫁給了女主慕瑤的弟弟慕聲。
可是上個月起,幾對新婚的小夫妻在入洞房前雙雙失蹤,傳聞有人看見妖怪出沒,流言四起,恐慌瞬間席捲了這座小城。
她一生嫁過兩次。第一次,是應邀與她心心念唸的男主角柳拂衣做一場成親的假戲,還沒等她陶醉,短暫的夢就破碎了。
一時間,太倉郡沒人敢再辦喜事。
作為炮灰,凌虞的命運自然好不到哪去,感情之路尤其坎坷。
但嫁娶之事乃是尋常,長久廢止不是辦法。本來不信鬼神的太倉郡郡首凌祿山,挺著大肚子發了三天愁,憋到最後,也扛不住廣發告示,開始招攬能人異士。
這種奇妙的氣質讓凌妙妙感到生理性厭惡,相比之下,她反倒覺得嬌縱任性、壞得光明正大的女二號端陽帝姬可愛得多。
原書的男主角柳拂衣和女主角慕瑤遊歷到此,當仁不讓地留下來為民除害。
她一邊享受著主角團的庇護,一邊琢磨著如何挖牆腳,像牆縫裡又溼又綠的青苔,溼噠噠、陰惻惻又甩不脫。
捉妖的日子裡,他們就住在郡守府,也就是原主凌虞的家。
假如反派女二號是驕傲威風的猛虎,她就是陰暗處啃人腳趾的老鼠,或是米桶裡監守自盜的蛀蟲。
主角團來的第三日,妖怪就主動送上門來。
這個角色從頭到尾陰鬱怯懦。愛慕男主卻不敢與女主正面競爭,除了變態般意淫著得到男主,就是暗搓搓地挑撥離間、暗害女主。
它纏上了郡守的掌上明珠凌虞。
可是壞得不那麼典型。她習慣於以受害者的姿態,恩將仇報、背後捅刀,還要裝出一副楚楚可憐模樣。
年方十六的凌虞未許良人,白天正常,夜裡卻總梳妝打扮,穿上喜服要嫁人,在空無一人的大堂裡與空氣拜天地,像是中了什麼邪。
她壞。
柳拂衣守在身邊,在凌虞一個人“入洞房”的瞬間祭出九玄收妖塔,一下子就迫使附在凌虞身上的狐妖顯了形。
如果說激起讀者憤怒也算是成功的話,女三號凌虞應該算是整本書中最成功的一個角色了。
這狐妖本想吸食人的精氣,卻被迫顯出原身,面目猙獰,指爪鋒利,一聲巨嘯,就朝手無寸鐵的慕瑤撲去。
凌妙妙為此憤而提筆寫書評,寫之前,誠懇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