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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果他真與Cherry複合,我便重新入侵他的生命,以EX的身份,我知道,這是可行的。
我瞄了瞄電話筒,趨前拍浴室的門。“是Cherry。”我說。
他十秒之內包著毛巾出來,因為那是Cherry嘛。
是的,我知道,與他分手這辦法一定可行。餘情未了地,讓他永遠牽 掛我擔心我為我憂慮。
我走進房間,關上房門,好吧,兩星期後分手。我把紐結糖塞進嘴裡,分手後一定戒糖。
為著成為一個成功的EX。
第三章指頭火鍋
最初的時候,是她愛他比他愛她要多。
豆沙是不可言喻地,愛慕文立。
最平凡的開始:同一所公司,豆沙是會計文員,文立是時裝買手,她害羞文靜甜美,他風趣健談矚目。是她首先愛上他。
本來文立有女朋友,是公立醫院的護士,拍拖三年,女朋友戀上藥劑師,放棄了文立。
文立為求得到解脫,找來豆沙傾訴心事。她可愛靜默,平日不多言,是可信的型別,在傾訴又傾訴的日子裡,她愛上了他。
他比她優越,比她高階,擁有的比她豐富,她仰慕他,他卻挑選她來傾訴苦楚,她受寵若驚,於是只有更芳心暗喜。
活了廿多年,最光彩便是這一次。
在第十個約會的晚上,他倆發生了關係,於是,也就拍起拖來。
文立是無可無不可。怎麼說,豆沙也是好女孩,遠看有點像楊采妮,性情乖乖的,帶出去見人,也不算太失禮。而且,她給他性,又替他填補寂寞的空間,怎麼算,也是佔了便宜,所以拍拍拖不會是壞事,當有一天厭了她,便分手好了,長遠的事,到時再算吧。
嗯,到時再算,這就是文立與豆沙的開始了。
豆沙不是不明白她的角色,只是她以為,他的愛,會隨著自己付出的溫柔與關心逐漸增加,現在不愛不等於將來也不愛嘛。
所以,豆沙很高興,亦很努力,為文立與自己的戀情穩定地付出。
一星期到公寓開一次房,看一場戲,吃三次晚飯。
他們的戀愛日子就是這樣過。一個月兩個月三個月,漸漸,在文立木然的表情裡,豆沙的信心開始動搖,她開始心急。
以為日子愈久他便會愈喜歡自己,但看著他持續的無所謂,豆沙只能感受到相反的東西。
試過在完事之後,豆沙問他:“你喜不喜歡我?”他睡在一邊,輕輕哼了聲。
她再問:“真喜歡還是假喜歡?”
他用眼角瞄了瞄她,平淡地說:“喜歡,好喜歡,可以了吧?”然後伏在床上,發他的春秋大夢。
又有一次,在情人節前,豆沙明示暗示要收花。文立皺了皺眉,低聲說了句:“真煩。”
然後到了情人節當日,豆沙的案頭上卻放了一束香檳色玫瑰。她很開心,捧著花按內線電話給他,語氣痴纏嬌嗲得不得了;然而他卻冷冷的,三番四次說要掛線。於是,豆沙衝口而出:“你不喜歡的話其實可以不送花。”
文立回應:“你可不可以正常點?花是你說要我送的,送了又��唆唆。”
在他“啪”一聲突然掛線後,豆沙很沒味兒地呆坐電話前,疑惑著文立的心意。他送花,卻又言語刻薄,究竟,他在想些什麼?
在根本沒有得到他的日子,她可以很沒所謂,他喜歡不喜歡,她也同樣愛慕。但今天,在不停付出之後,她不想完全不計成本。雖然庸俗,雖然不瀟灑。但,她的身份,足夠叫她有權得知他的心意,要求不過分啊!
究竟他是否真心喜歡自己?文立既不承認又不否認,豆沙不知如何是好。
於是,只好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