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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了不到六年,每天兩頓飯全是看不到米的紅薯稀飯,我從家裡帶來的糧食足夠我吃個兩年了。 然後13歲那年吃了你們家一年的飯,算70塊錢都多了。 從14歲開始,我一天掙七個工分,吃的菜不是我自己挖的野菜,就是我自己種的蔬菜,一天能花多少錢?一分都不用! 雖然我住在你們家,但我為你們洗衣做飯端茶倒水,收拾裡裡外外,還種菜,也足夠抵我的房租了。 還有你們從我家搬走的那些傢俱,那些就算了,畢竟我這幾年雖然過得苦,但好歹還算安全,就當是給你們的補償了。” 孫紅花夫妻氣得話都說不出來了,只能面色鐵青的瞪著錢曉蘭。 錢曉蘭不理他們,算完賬,她就抬頭看向嘴角抽搐的大隊長:“大隊長,我爸媽的五百塊錢,讓他們還我四百塊好了。 我今年大半年的工分已經記在他們家了,那就不要了。 還有菜園裡的菜,我養的三隻雞,後院的一大堆柴,也全都不要了,就當是報答他們當年收留我的恩情了。” 胡桂芬心中暗讚一聲,錢曉蘭算的好,怕大隊長不答應,忙道: “曉蘭真是個好孩子,你這麼算可太便宜他們了。 聽說以前人家請個保姆在家裡一個月工錢都得十幾二十塊,還包吃住,不賺工分呢。” 胡桂芬這麼一說,大隊長想想也是,就答應了,他讓孫紅花回家去拿錢給錢曉蘭。 孫紅花當然不答應,撒潑打滾的說錢都花完了,要錢沒有,要命一條。 錢長財也說沒有錢,錢都被孫紅花補貼孃家弟弟娶媳婦用完了。 錢曉蘭“呵呵”一笑,直接對大隊長道:“既然他們沒錢還我,我也不為難他們,就用他們家裡的東西抵吧?不夠的就扣工分給我。”喜歡穿書七零:搬空小叔家隨軍到海島()穿書七零:搬空小叔家隨軍到海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