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 (第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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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侃邊喝酒邊罵:就他,還寫詩,他懂什麼叫詩嗎!寫了他媽幾首歪詩,還有人說好,好個屁。那是我的畫好。本來是他的詩配我的畫,以我的畫為主。也不知怎麼搗弄的,出版社竟給他專門出書,說是出於禮貌,才採用我幾幅畫,也就是說,根本就不打算再用我的畫,因為可憐我,才勉強在書裡頭用我的畫點綴一下。這他媽算什麼事,你朋友太他媽陰了,背後使小絆。不單他挑頭,連稿費他幾乎都全拿走了,才給我幾張毛票,打發要飯花子哪。混蛋!
老侃喝了很多的酒,情緒很激動。我想老侃心胸也太狹窄,出版社用誰的作品,那是出版社的事,又不是板凳能決定的;再說,出版社也是要根據作者的作品質量取捨,出版社不用你的畫,只能說明老侃的畫也就那麼一回事。不過,瓶蓋也做得太過了,畢竟老侃曾經還幫過他,這麼做是有點恩將仇報;再者,不看佛面看僧面,看著我的面子,也不該這麼擠兌老侃,老侃也是一大把年紀的人了,還能折騰幾年,能和我們這群年輕人在一起玩得樂呵,也說明老侃覺悟高,能適應時代潮流,老侃不易啊。
老侃開始和我推心置腹,這是酒精在體內發酵的反映。老侃喋喋不休絮叨他的過去,他的豔遇他的風流史他的創業史他的奮鬥史他的思想他的人生軌跡,老侃到這份上離作家已經不遠了。老侃如果清醒的時候,有耐性把他的心緒梳理一番敘述成文字沒準也能成書出版,到那時估計他就不會再惆悵無奈了。
老侃晃頭晃腦地對我說:兄弟,其實我心裡特難受,有一件事一直窩在我心裡想告訴你,就是沒機會,現在我告訴你。老侃打了個飽嗝,一股酒氣湧出來,他沒吐我差點吐了。我皺了下眉頭,老侃抹抹嘴,昏頭昏腦地說:我喜歡你,真的,我特別喜歡你。說完,他原本沒精打采的眼睛突然變得炯炯有神,直勾勾地盯著我,我還沒反應過來怎麼回事,老侃一把摟住我,就把嘴緊緊貼在我嘴上狂啃起來,同時兩雙大手發瘋般在我身上摩挲著。
我一陣噁心,使勁把老侃推開:你他媽找死!我想捶老侃一頓,可老侃已經失去理智,晃晃悠悠一頭栽倒地上,嘴裡還嘟囔著:真的,我很喜歡你,你就和我好吧。
老侃真是無藥可救。
我原想和他談談王芸,因為我心裡也犯堵。可這時我只能先把老侃送回家,哎,這都什麼事兒啊
倒黴
人的一生會遇到很多倒黴的事情,比如說,出門錢包被偷,吃飯咬到自己的舌頭,等等,真應了那句俗話:喝口涼水都塞牙。我有一種預感,一種不祥的預感,遲早有一天我會再次和吳小娟相遇,並且很有可能會死在她手裡,死得很慘。
吳小娟消失有多長時間了,幾天,幾個月,一年,兩年,很多年,我自己都搞不清楚。終於有一天,我又遇見了她。
那一天天氣非常好,用小學生寫作文描寫天氣的慣用寫法:碧空如洗,萬里無雲。我走過一條馬路,然後沿斑馬線過街。那時我斜揹著工作包,手裡拿著一支草莓雪糕邊走邊享受,不知不覺就走到吳小娟鼻子底下。如果這世上有一種人蠢到自己能自尋死路,那就是我。看過《動物世界》沒有,一隻羚羊渾然不知走到豹子跟前自投羅網,結果只有一個:必死無疑。
可憐。
我沒有看見吳小娟,過街的時候。但她看見我了,就等著我自己撞到槍口上去,吳小娟就這麼陰險。
我不知道為什麼會站住,這也許是種本能。我抬起頭,就見她端端正正地立在我面前,我險些就撞到她懷裡。
突然發見她,我怔了一下。我幾乎快認不出來她,她穿著一套整整齊齊的警服,筆挺的褲刃都能用來削蘋果。那天她精神非常好,英姿颯爽,加上特震人的警服的襯托,更有種咄咄逼人的氣勢。我下意識地掃了一眼她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