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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又回到了原點,張助理沒有參與,白秀清不可能是同犯,僅憑段新宇一人無法完成這複雜詭異的謀殺計劃。
柳飛雲覺得頭皮發麻,好似有千萬個小蟲在頭上蠕動。
是林泉夫婦嗎?
johnn失蹤的時候他倆在一樓大廳,隨後在尋找johnn的行動中他們也很積極配合,到目前為止,還沒有發現他們認識johnn的跡象,雖然他們各自的生意做得如履薄冰,但這和本案無關。
原本想從這幾個人的戶籍中找到某種聯絡,然而剛才張警官已經否定了這個猜測,是死路一條。
在這兩天的相處中,林泉夫婦有沒有異常的表現?好像沒有。坦率講,他們最不可能是兇手。雖然柳飛雲一直對他們有所懷疑,但從表面上看,這對夫妻無懈可擊。
不對!他們也並非完美無缺。
衣服!
johnn失蹤後,夫妻倆都換過衣服的人。短途旅遊為何要頻繁換洗衣服?有潔癖嗎?似乎有些過度。這裡面定有蹊蹺。
他們究竟要掩飾什麼?
柳飛雲想不通,衣服與兇殺案之間有什麼聯絡?
從作案動機到作案過程,林泉夫婦沒有理由受到懷疑。柳飛雲對他們的懷疑也只是感覺,缺乏真憑實據。
那麼,誰是段新宇的同夥?是蔣師傅嗎?
想到這裡,柳飛雲下意識地搖搖頭,真是病急亂投醫。一個上歲數的退休老人怎會認識johnn和段新宇?
思路受阻,柳飛雲不得不想到另一種可能性‐‐
還有一個兇手潛伏在別墅裡。
在我們未到之前,院門是敞開的,別墅裡只有老眼昏花的蔣師傅和準備茶點的小賈,在這時候,兇手偷偷進入別墅並不是沒有可能。
johnn和張助理在院子裡喝酒,他們沒有發現兇手,之後蔣師傅帶領我們參觀別墅時,也沒有看到兇手。他當時躲在哪呢?露臺裡中通道或者屋頂,也只有這兩個地方可以躲避客人們的目光。
於是,在我們到達別墅的那一刻起,謀殺計劃已經開始。
第一步,張助理利用某種手段令johnn醉酒(也許只是巧合,張助理不是同犯)。第二步,段新宇走進書房拿到蔣師傅外衣兜裡的鑰匙,然後他從窗戶跳出去開啟院門。第三步,段新宇若無其事地從書房裡走出來,進廚房拿了幾瓶啤酒,順便邀白秀清上樓喝酒。為什麼要叫上白秀清,也許段新宇需要一個人證,或者一個被嫁禍的人。
段新宇和另一個兇手可能有個時間上的默契,在某個時間他與兇手在走廊裡會面,然後他們敲開1號房間的門,將酩酊大醉的johnn勒死,最後把屍體拖入4號房,段新宇的床下。
這個假設中出現了兩個新問題:第一,如果johnn一切正常,他一定會在大廳裡聊天,或者把我叫到房間裡談日後的合作,若是如此,段新宇完全沒有機會下手。所以johnn的醉酒是行兇計劃的關鍵,也就是說,張助理必是同謀;第二,將johnn的屍體拖入4號房,那時白秀清在幹嗎?他總不能眼睜睜地看著段新宇和一個陌生人拖著一具死屍進屋吧,當然,段新宇也不可能當著白秀清的面將屍體拖進房間。
答案只有一個:johnn的屍體並沒有拖進4號房間,而是塞進了露臺中的通道。段新宇床下的嘔吐物是他故意放進去的,目的是陷害白秀清。
這個推測有個前提條件,那就是段新宇或者那個兇手來過這棟別墅,知道露臺上有條通向屋頂的通道。
柳飛雲接著往下想:在發現johnn失蹤後,段新宇也加入了搜尋隊伍,當然他知道一定是沒有結果的尋找。在一番辛苦地搜尋後,大家回到各自的房間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