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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情況分析,此案或是強姦殺人,或是墮落的情交遊戲後的殺人。但在陰道內卻未發現有精液存在。經斷定,死因是絞頸後的窒息死,死亡時間是當天早上六點前後一小時內。
在勘察現場期間,隔壁的奧薩姆酒吧老闆守屋治曾露過面。他說:&ldo;昨晚七點半,&ldo;一七&rdo;照相館店主的兒子木田勝行(21歲)來過,我們一起喝威士忌,打撲克。半小時後,住在目黑區上目黑的公司職員豐田三郎(24歲)也來了。於是,木田出去到隔壁&ldo;日向&rdo;酒吧去喝。出門時,正好在港區麻布新堀叮的公司職員宿舍的工具機工人上村清(19歲)進來。大約十點半,木田再次進來。於是,四人一邊喝一邊談天,凌晨2點40分左右,&ldo;日向&rdo;店的老闆娘真子過來了,五人喝啤酒一直到4點。這時,真子醉了。把頭搭在桌子上睡覺。我們喝光了店裡剩下的16瓶啤酒,準備各自回家。五點鐘,我們把真子抬回&ldo;日向&rdo;酒店,拿了四把椅子排起來,讓她頭朝門躺在上面。店裡很冷,我們點起了煤氣取暖爐,取來招待員的馬夾背心和襯衫蓋在她胸部,把後門的鑰匙放在一張廢紙上,擺在服務臺的明顯處,就出來了。我和豐田一起坐計程車回去,木田和上村清也搭伴回去了。&rdo;
聽了他的介紹,警方猜想,她可能出賣肉體,也許中間發生變故,或交易出現爭吵而被殺害,也有可能使用了橡膠模擬性器等物品,所以採集了膣腔內的存積物,交給科學檢查所,仔細進行化驗分析。
根據現場勘察和驗屍結果,偵查人員提出了一系列疑問和猜想:一、守屋說並排擺了四把椅子,並把她的頭朝後門仰面置放。可後來屍體的頭卻是朝向正門,屍體下面的椅子只剩下三把,另外一把擺在離死者腰部約60厘米的地方,可以認為是有人曾在對面坐過。
二、可能是犯人從正門敲門,真子開門後又上了鎖。然而,真子的木屐擺放在距戶體頭部10厘米處,兩隻鞋尖相反放著,依此分析又不大可能。三、按道理,對一個醉酒的女人動手腳,沒有必要特意把她的身體調換方向;殺人之後,更沒有必要調換方向。
死者身著和服,腰帶解開著。樣子非常自然,沒有施加暴力解開帶子的跡象。而且,腰下還鋪著兩條折起的褲權,顯然是具有特有細心的女人鋪的。四、店內物品沒有被動過的痕跡,也沒有缺少任何東西,因此,可以斷定,這不是一起盜竊案,應歸結為男女關係問題。五、所有罪犯,幾乎沒有例外,都想使人遲一點發現。可是,一旦放出煤氣,那種特有的臭味會使人立刻發現。這是普通的常識。如果殺人後不放出煤氣,那只有等到傍晚招待員上班時才會發現。為什麼要把人勒死後,再放出煤氣?根據上述種種情況分析,罪犯很可能是真子的熟人。
搜查第一科長認為,這是一起惡性殺人案件。徵得玉村刑警部長同意,成立了一個特別搜查總部,並用電傳通知誓視廳所轄各警察署,要求大家配合偵破此案。
當天下午5點20分,上邊所述的四個男人之一木田勝行來到澀谷警察署,報告了他們幾人一塊喝啤酒,把福本真子抬回去放在四張椅子上,然後兩兩分別回家的情況。他說話時表情自然,看上去象個本份的年輕人。雖說與守屋君介紹的多少有些不同,大體上是可信的。
玉村刑警部長命令說:&ldo;在不驚動那四個人的前提下,立即開始全面搜查。&rdo;他指出,被害者的周圍情況‐‐酒店的經營情況,經常出入的商人以及以前曾用過的招待員,被害者的熟人,酒店的知情者,那四個男人走後,出入酒吧的目擊者,有無過往行人聽到過哀鳴或異常的動靜等,是本案的搜查關鍵。於是,20名刑誓分為十組,分頭開始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