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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張不鳴,捲浪河左岸的山體滑坡之後,在前邊的山谷裡形成一處峭壁,正好擋住隊伍的必經之路,如果要按既定的方案沿捲浪河向下遊走,必須將隊伍帶到河右岸去。這條河雖不寬,水也不太深,但水流湍急,要保證安全,需要在隊伍蹚水的地方,牽一條繩索到對岸,而這條繩子需要有人從峭壁的狹窄縫隙鑽過去,系在一棵大樹上。他在那兒試了幾次,斷定以這縫隙的寬度,男人過不去,女人個子大的也不行,只能找個身材最瘦小的去試試。這個女人個子小膽子不能小,鑽過去之後,繩子系不繫得上,繫上了自己回不回得來,誰也說不好。說白了,要有點捨己為人的自我犧牲精神。
張不鳴問修麗,是否有可能在女犯中找到合適的人選,修麗回答說:個子小膽子大,這兩個條件還好說,可這捨己為人自我犧牲的精神,別說要求嫌犯,就是要求警察也算得上一個極高的標準。
張不鳴同意她的說法,囑咐說:動員的時候,要把任務的危險性交代清楚,一定得本人自願,不能強制命令。
紀石涼對此毫無信心:你也不看看都是些什麼人?讓她們自願冒險,門兒也沒有,只能看誰合適就命令誰去。
張不鳴說:她們是嫌犯,又不是戰場上計程車兵,沒有獻身的義務。如果不是人手太少,理當派我們自己的人去。
在這樣的問題上,紀石涼總是不太想得通,現在還是一樣:行了,行了,人道執法文明執法講座又要開講了。要是那個縫夠寬,我自己早鑽了,可要是說我們鑽就理所當然,她們鑽就有悖常情,我怎麼也想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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