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部分 (第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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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都沒有辦法涉足他前行的路,意味著或許有一天他再也不需要自己的庇護,甚至有一天他成了站在自己豔羨的無法企及的高度上的人。而這些吳亦凡並沒有辦法接受,因為自尊不允許。
“可是,我已經25歲了。”吳亦凡閉了閉眼,眼前浮現的是母親那張美麗而又眉目柔和的臉。他或許等得起,只不過是需要拿自己的年輕去耗。可是如果讓母親也陪自己等,那是不是太不負責任了?自己當時懷著一腔熱血來到大洋彼岸的韓國,想著有朝一日能夠出人頭地。可那時候畢竟太自私,只為了實現自己的夢想,站上舞臺享受世人的讚美,像只白熾燈盡情地發光發熱。或許吧,自己的夢想實現了一半。做了四年的練習生,任歲月磨平自己的稜角,卻最終也沒有把青春投入到深不見底的無底洞。其實算得上幸運,一步一步走到現在的位置,作為當紅偶像團體的副隊長,被人盛讚年輕有為,擁有自己的追捧者收穫著鮮花和掌聲。還有什麼不滿意呢?或許只有吳亦凡知道,自己的初衷只是想當一名兢兢業業的演員,僅此而已。因為自己的生命歷程中有太多不得已,所以想要在別人的生命裡活得盡興。這才是夢想,只有自己知道現實與夢想的偏差有多麼離譜。
“你還年輕。”金室長順著他的話回應著。
“但我不想等了。室長,您知道我當時跟公司籤合約的時候明明確認過我的發展方向的,不應該是演藝嗎?進入偶像組合只是個意外,您應該明白的。”吳亦凡覺得自己的反駁太過蒼白,卻還是竭盡所能去爭取,如同一尾失了水的魚,費力地呼吸著。
“哦?意外?你同意進組合,難不成是為了樸燦烈?”
被說中心事的難堪,就好像在鮮血淋漓的傷口上鋪滿的草藥,暴露在日光下醜陋得刺眼。卻沒有勇氣去掀開它,因為那樣只會一次次揭開結好的傷疤。
當時公司有意推出新男團,公司先後與吳亦凡商量過幾次,說這是讓他更快成名的方法,並承諾即使進了組合也一樣有接戲的機會。吳亦凡思來想去還是拒絕了,他還是隻想安心做個演員的。
直到他得知樸燦烈將會成為新團的一員,他卻動搖了。即使生活在黑暗裡,卻還是擁有與生俱來的趨光性。樸燦烈是他的太陽,他捨不得遠離,所以最終他與公司確認了合約,同意加入偶像團體,並重新確認了自己的發展方向。巧的是,他與樸燦烈的定位,驚人的相似。這最初讓他一陣喜悅,以為這樣可以與他多些相處互動的機會,卻不成想這個選擇讓自己親手屠殺了多年來的夢想。
能肯定嗎?怎麼能肯定呢。你到底是我拼盡青春去愛的人啊,我怎麼忍心拖你下水。
吳亦凡搖頭,笑得艱難,“您又說笑了,我哪能為了一個……外人去毀了自己的夢想啊。”
“不管怎麼說,到底還是你自己放棄了演藝這條路,所以你怨不得誰。”金室長的聲音冷冽,聽得吳亦凡一陣心寒,好像置身於冰窟,遺憾的是他的太陽不在,他失去了唯一的熱源。
“為什麼是樸燦烈,為什麼一定要拿他做條件?我和公司之間的事情,和他有什麼關係呢?”為什麼一定是他?隨便任何一個人,吳亦凡都有理由為自己爭取,可是這個人,讓他捨不得。你可以嫉妒身邊任何一個過得比自己好的人,可是這個人卻從來不會是自己的愛人。相反,他過得好,你甚至比他還要開心百倍千倍。讓你親手毀了他的未來,你寧願親手毀了自己。這麼快,自己就有了軟肋。
金室長開啟了抽屜,從中拿出一個牛皮紙袋,用線密封著,鼓鼓囊囊的不知道裝著什麼。於是起身走到吳亦凡面前,伸手遞給了他。然後自己後退幾步,抱著臂居高臨下地俯視著眼前這個桀驁不馴不願低頭的人。
吳亦凡雙手顫抖,終於還是開啟了紙袋,裡面裝著兩疊照片,在看清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