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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完澡,蘇茉坐在房門口,一邊擦拭著頭髮,一邊思考接下來的安排。 原主雖然豪富,但她留下的東西,目前真正能用的,其實並不多。 兩張存摺,都是海市的,這個年代並不能跨省取錢。雖說可以回海市去取,但沒特殊情況,她也不準備動用。 蘇仲黎留下的那八萬塊錢,是蘇廷謙和蘇廷德兩兄弟的,如何使用,該他們兩人去分配。原主父母的那3000塊錢,她也準備留著,若有朝一日他們能提早回城,給他們帶回去也能有錢用。 剩下原主那1030塊錢,看著是很多,但在什麼都要買的情況下,估計也用不了幾年。主要是她沒有票,許多東西都得去黑市買,那價格自然就貴了。 而且,她還得攢資本,等恢復高考後考大學,圓自己的清華夢。然後藉著改革的東風,囤房子,做生意,發家致富! 所以,她得有進項! 靠什麼掙錢呢?用異能催生水果蔬菜去黑市賣? 只能勉強算一個備選項。 水果蔬菜在這個時代價格低,賣不了多少錢。要賣也只能反季的時候去,賣些這邊稀有的品種,才能賣的起價。 若直接跟黑市合作,蔬果不耐放,黑市的人估計也不敢大量吃貨,只能小批次供貨。但次數多了,風險也就大了,萬一哪天倒黴被抓了,那可得不償失。 所以,在沒有找到安全的方式之前,這個只能算備選。 不過,倒可以去黑市的時候,順帶賣一點,掙點外快。 既然催生低價值的效益不高,那就催生高價值的。 她記得,東北是有不少野山參的。若她能找到野山參,那麼她就可以催生野山參去賣。 她記得其他年代文中,一根野山參,都能賣一兩百塊錢。她若能兩三個月賣一根,那與那些領工資的也沒差多少了。 但這隻能算私底下的收入,不能擺到明面上。 在末世苦哈哈的,在這裡,她想過上能吃肉的日子。所以,她要想過的好又不被人非議,必須有一份擺在明面上的收入。 原主作為紡織廠的宣傳幹事,文筆還是很硬的。在海市的時候,就經常給報社投稿,幾乎就沒有不被採用的。 本來,這個特殊時期,投稿是沒有稿費的,一般都是發點票證或者給個樣刊。 後來,報社的編輯愛惜她的才華,給她申請了一個所謂“編外通訊員”證,就類似臨時工,這樣她的投稿就能算稿費了。可惜這個證申請下來才一個多月,原主就下鄉了。 蘇茉想了想,上個月原主貌似是收了二十多塊稿費的。 【科普:1966年,文化部提出全國報社、雜誌社、出版社採取統一的稿酬標準,著作稿每千字2~8元,翻譯稿每千字1~5元。但文革期間,是停止向作者直接發放稿酬的,而是改為發樣刊、票券或物品。直到1977年,才恢復直接發放稿酬。】 蘇茉想起那堆書中好幾本《人民日報金句》,以及後世聽過的不少勵志歌曲,覺得這個可以搞。 她一個學霸,學習學習,再揣摩揣摩,應該還是能搞得定的。 這樣,她就有了一個明面上的收入。 這個時代,給報社投稿能被採用是非常有面兒的事,這樣她在大隊的地位也會提升一些,如果有什麼競爭老師之類的職位,應該也容易一些。 幹農活拔拔草種種菜的,她或許還行。但真要花大力氣乾的,她估計也不成啊,真是淚目! 而且,她記得,1972年M國總統尼克松就會訪華,這些官媒都是狗鼻子,最能捕捉某些訊號,到時候肯定會連載一些M國的小說來釋放某些訊號。 到時候,她也可以跟報社申請接一些翻譯稿件,這樣又多一份收入。 她打小接受雙語教育,英語可不要太好。況且,原主也是會一些英語的,也不怕穿幫。 原主之所以能有那麼多僑匯券,是因為原主的大伯爺蘇仲清在建國初就全家移民外國了。 1955年,國家開始使用票證後,蘇仲黎便給國外的哥哥去信,也不知他們兄弟二人如何談的,總之此後每年,蘇仲清都會給他們匯一筆款。靠著僑匯券的票證,原主家基本就沒有缺票的時候。 廣東省10元面值的僑匯券(侵刪) 偶爾,他們也會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