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部分 (第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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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挑撥離間的。
“你白痴啊!聽說暗夜有個弟弟,八成就是這小子,看名字就知道了。”
“什麼!難怪暗夜說什麼‘不許動我的人’呢。”
“難道說一開始就是他在背後指使的嗎……!”
“但是暗夜一直說那件事與他無關啊。”
“你蠢了啊,敵人說的話你也信!?”
“怎麼辦,如果他是暗夜的弟弟,現在動手似乎不太好。”——現在居然演變成討論大會。
真是受不了這群人,幾個大男人也能嘰嘰喳喳的吵鬧到這個地步,也算是一種才能。而且因為名字又引起誤會了——暗夜的弟弟是白夜·改,難道這件事很少有人知道?那個人看起來確實沒什麼存在感,大概也不經常露面。暗夜本人對這個弟弟也不太關心的樣子,不過這是他們的家務事,我也沒興趣管。
“白夜,卷軸真的是你拿的?”LOLI小姐好奇的問道。
這個時候到底要怎麼辦呢?因為發生了很多事,一直沒時間休息,所以我的法術所剩不多,只有一個LV2的蛛網術,一個LV4的石膚術,另外加上一本無限法術之書了。
這裡是大街上,用火球術當然不行,萬一燒到NPC就麻煩了,會一直被城市守衛追殺的。用蛛網術黏住他們,再趁機逃走嗎?事後一定會被嘲笑的。
這個時候,還是MM的態度起了決定性的作用!——這些想法也只是一瞬之間,我已經有了打算。
“確實是我。”我誠實的回答,“不過那張卷軸已經被我抄寫到法術書裡面了。”
“你說謊!如果是真的話,現在就用來看看!”耳尖的聽到這句話,人在江湖飄湊過來插嘴。
“那是不可能的,最少要LV17才能用LV9的法術。”
“我不信!把你的法術書拿出來看看。”
“那也要給的出來呀。你以為是你的匕首嗎?可以隨便拿出來晃?”
“可惡的混蛋……那張卷軸是我的!你要怎麼賠我!?”最後說不過我的人在江湖飄終於氣炸了。
“好了,飄飄。那有什麼大不了的?不就是一張破紙嗎?又不是你花錢買的,能有什麼損失?”LOLI小姐再一次的出面,以絕對的威勢震懾了對方,“還是說你連我的面子也不給了?”
咬牙切齒瞪著我的人在江湖飄雖然只剩下妥協的份,但還是不甘心的提議:“那得賠我錢,至少5000金幣。”
“你搶劫啊,我哪來那麼多錢?”這話倒也不假,最近的怪物都是窮得叮噹響,錢也用得差不多了。可能最開始的錢賺的太容易,養成現在花錢如流水的習慣。
“我本來就是強盜。你不滿意嗎!?”
聽到這句話讓我有點想笑。因為過於激憤而讓臉頰染上了紅色,看到這副樣子的人在江湖飄,無法不把他當成小朋友來看。有的人就是生起氣來才特別可愛,讓人忍不住想故意惹他生氣——啊,糟糕。好像之前艾爾也是這麼說我的。
“分期付款總可以了吧?吶、這是頭期。”LOLI小姐一邊這麼說,一邊摸出一個金幣塞進弟弟的手中,順便安撫性地摸了摸對方的腦袋。
“姐姐,你是在打發乞丐嗎?”雖然這麼說,但他認輸了似的低聲嘆了一口氣,緊緊抓住了錢幣。
“大姐,你怎麼可以向著外人……嗚……”
“女人就是這樣,見色忘友……”
“都給我閉嘴!一群白痴!我怎麼會有這麼沒用的手下!?”在一片怒罵聲中(和拳頭的敲打聲),這群人總算是離開了。
該不會是混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