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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和未來,那個是他?
林軍回來以後,就被牽扯到孝東的案子之中,隨後一直忙著東跑西顛的處理事情。因為他是編外人員持槍打死一名罪犯,擊傷一名罪犯,而這種事兒在道德層面,不用承擔任何責任,但要在法律層面上講,這事兒很麻煩。
首先,他不是刑警隊的常備特勤,更不算路上見義勇為,頂天就是協助辦案。所以,他沒有任何持槍資格,更沒有擊斃罪犯的權利。但當時情況複雜,林軍也確實受到生命威脅,並且有韓宗磊擔保和臨時給出的持槍許可,所以,上面開始進行非常繁瑣的審查和案件復原,就連韓宗磊都被公安廳成立的警務督察小組,叫去連續問話三次,這還不包括檢察院的介入,因為這涉及到孝東案的公訴。
自從在內蒙抓到孝東以後,林軍起碼在這事兒上扯了一個月,弄他焦頭爛額不勝其煩,而韓宗磊的口供很重要,如果他一旦嘴歪歪,瞎扯林軍兩句,那這事兒就說不清楚了。但老韓還算仗義,說話比較客觀,把當時情況不厭其煩的寫報告往上交。
最後,讓林軍把這事兒處理乾淨的,還是人家大可可!因為韓宗磊不可能天天給林軍普及法律知識,而林軍雖然不是法盲,但對法律細節也談不上倒背如流,所以,林軍每到要辦事兒的時候,總是給鄭可打電話諮詢一下。而鄭可幫著林軍分析了兩回,還特意把他在H市當特勤的資料,和一定獎勵資料傳真發給了琿春公安局。
就是這兩份資料,讓林軍如有神助,起碼他有話跟上面說了:“操,哥們,不是沒為社會治安出過力,你看,我在老家,就在大案隊幫過忙,有持槍和警民協作經驗,也有幫助破案的獎勵!”
有了這份在體制內工作過的履歷,在加上多次調查取證,和當時參與辦案的刑警口供,林軍可算擺脫了這個麻煩。
而孝東,金文國,還有朱佑的幾個同夥,案子也全部到了檢察院,其結果也顯而易見!
孝東是第一被告,他指使殺人,包庇罪,提供作案工具罪,提供槍支彈藥罪,窩藏罪等一系列罪名足足寫了兩頁起訴書。金文國是主要牽線搭橋的人,上下都得指認他,所以,洗白基本不可能,而朱佑同夥那更不用說了,海富明珠那一把事兒,就夠他們蹲在看守所裡哭三天的……
這幫人,安樂死,基本沒懸念了。
剛開始孝東還咬死不說,想著外面的家人,能給他活動一下,起碼能弄個死緩啥的。但刑警那邊保護了案件程序,孝東並不知道朱佑跑了,所以,韓宗磊反反覆覆炸他數次,孝東徹底崩潰,堅持不住了,一回合就把事兒全吐了。
但其實有沒有這份口供,對孝東的結果影響都不大,公安廳高度關注的案子,是你一個三線城市的“小富商”能運作的嗎?
而這件事兒裡,最牛B的還是朱佑!這個嘴上滿是道義,心裡全是無義的中年漢子,在果斷拋棄完累贅親戚以後,還真讓他跑了!
目前在逃,身上掛著A級通緝令,不知去向。
……
眨眼間案子過了一個多月,時間來到七月末。
這天,林軍到市局處理完最後一點事兒,就遇見了韓宗磊。
“你那點事兒,還沒捅咕完呢?”韓宗磊最近忙的不行,一個人要面對公安廳,公安局內部,檢察院,紀委等多個部門,基本已經快**廢了,眼睛都整藍了。
“就怨你,你沒那兩下子,讓我拿什麼槍?!這點破事兒弄的,我差點沒蹲進去!”林軍煩躁的說道。
韓宗磊看著林軍一笑,隨即拍著他肩膀說道:“行了,你佔多大便宜,你心裡有數!”
“呵呵!”林軍也笑了。
“唰!”韓宗磊掃了一眼手錶,隨即說道:“今天晚上我沒事兒,一塊吃個飯吧!這段時間一直忙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