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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行奚玄兩人的差役當時是驚疑的,因為他一路跟隨,也聽了主僕兩人的交談,知道那老農此前的表現跟留下的痕跡可表其當時卻是未知之下挖到了屍體,結合此人主動報案,其實嫌疑抵消不少,不過又提到其魚塘
看似又是此人的歸屬地,實則越發顯得矛盾了。
哪有人自己殺了人,先把屍體埋在自家魚塘,又跟著把人埋進自己的竹林,而且如果第一現場指證在魚塘,那按照仵作此前簡單勘驗論斷後的死亡時間,勢必在三天前——三天前,老農可不在村裡,那時還在歸來路上。
結合這些證據,即便只是個差役,也能猜測這是村裡有熟人作案,名字老農不在家,既借了他的地藏屍,誰曾想三天前老農忽然回來了,於是這人不得已立即從魚塘把屍體弄出來
不過,現在又多了一份在老農家裡找到的證據跟兇器。
縱然差役腦子裡諸多官司,也不解了,下意識看下奚玄,靠近了點低聲問:“奚公子,這人真是兇手嗎?”
言洄摁著老農,瞧見這差役靠近自家公子,距離很近,微微皺眉,但判定對方不是危險人物,不會危及自家那柔弱不能自理常年帶病的公子安危,很快又舒展眉頭。
“不知,證據不夠。”奚玄看似冷淡,其實御下並不驕矜,對差役大大咧咧地靠近並不牴觸,低聲回答後,劉榜眼走來了,面帶喜色跟撥開雲霧的釋然。
“奚玄阿弟,案子有了眉目了。”
奚玄溫和笑問是何章法,“是在我們走後就去了他家裡發現了這些?”
劉榜眼頷首,“本來他就是第一嫌疑人,自是得調查一番的,但也不能無緣由搜查其住所,你知道,本朝定律不可私闖民宅,他只是報案人,雖是在其他竹林裡找出屍體,但畢竟是久未歸家的流失人口,鄉役那邊登記在冊——我帶人去查,還是因為巧合聽到村裡有人談及這人歸家第一日就買酒吃醉,還付了錢買了村裡屠夫好大一塊豬頭肉,在村口酒肆大快朵頤,而按照往日村裡人對他的瞭解,此人以前有些摳搜,並不大方,這般不合常理的吃食消費,豈不是有意外之財?這才徹底搜查其家,結果就發現了這個。”
他抬手,下屬就拿來盤子上放著的罪證。
三個行囊,一把刀尖帶血的兇器跟一瓶麻藥。
按理說奚玄不是刑部之人,罪證斂驗非她所權,但刑部上下待她恭敬尤勝於對白身背景的大榜眼,呈遞上來時還不忘詳細敘說找到的位置跟過程。
屋樑頂,隱蔽又刁鑽,可見賊心之深沉。
奚玄不動聲色,伸手後,言洄已經從衣衫內掏出薄薄的白布手套。
套了一隻手後,奚玄的手指不緊不慢扯開已經開啟當前只是微闔著的一個行囊包裹,瞧見裡面衣物紊亂,疊放無章,且行囊外還有乾涸烏黑的血跡。
三個行囊都大差不離,亂,被翻過,疊放不整,財貨大抵一兩多,都帶血,其中
一個內含女子衣物的行囊衣服多一些,也比其他兩個行囊鼓。
奚玄的手指隔著白布在行囊布料上反覆翻看兩次,指腹按壓,手套白布上未有紅跡。
劉榜眼瞧見了,問:“沒有血印,既是幹了好些天了?若是三天前所殺,足以?”
仵作想要說話,卻看向奚玄,略有顧忌,待看到後者瞧來,才開口:“足以,畢竟人血凝固極快,只要不沾水,乾得很,奚公子用這手套做驗,可以證明案發時在一天前,從死者的腐爛程度,大抵在五六日前。”
劉榜眼:“奚玄阿弟可是覺得這老農之前未歸家,三日前才歸,不符合殺人時間?”
奚玄:“是有這樣的矛盾。”
劉榜眼:“本來我也這麼想,可惜這老農並非三日前抵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