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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閉著眼睛拼命去把她救起來,至於其間你有沒有眯眼睛,那真的並不重要。
當法律有時候起不到保障作用的時候,比如泰坦尼克沉的那時,比如飛機落到荒島上的那時,比如地震的那時,我們真的很需要這些東西,弱小的需要別人把救生船的位置讓給你,受傷的人希望有醫生願意幫助你,我們需要這些。
所有人都知道這些是可以有,應該有的東西,但不知道為什麼,好像現在沒有多少人願意提這個東西,更沒有幾本書願意寫那樣一個人,或許是真的不討喜而且不容易安排情節吧?
我一直認為自己是個有精神潔癖的人,但很惱火的是從來沒有人相信,而且隨著年齡漸長,發現自己有意無意間,還是會觸反一些潔癖所在的區域,這事兒真讓我自己討厭亞……
所以我很想寫這麼一個人,像許樂像施清海那樣的人,這麼一個故事,像間客這樣的故事,這種衝動無法抑止,在慶餘年結束之後,直接導致我開始設計這樣的故事及人,大概就是想在這虛幻的世界裡告訴自己,有些東西還是可以做一做的。
間客正文裡沒有什麼機會嘮,這時候說兩句:我以前看南方,現在偶爾還看,但你要一個四川人在零八年之後還對它們有太多好感,可能性真的蠻小,當然,我也不喜歡看新聞聯播,用一朋友的話來說,我就是一個無聊的無政府主義小市民。
我不知道什麼是正確的,但我真的知道什麼是錯誤的,因為那些錯誤是如此的簡單,根本不需要艱深的理論知識,而只需要看兩眼。
你搶我的東西,偷我的鈔票,我無罪時你傷害我,沒有塞紅包你就不肯把我的車還給我,你拿小爺我繳的稅去喝好酒找女人還像他媽的大爺一樣坐在窗子後面吼我,這些就是錯的。
這些都是我經歷過的,而被我的家人親人友人所習以為常甚至認為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在我看來都他媽是錯的。
這是很原始樸素的道德,在很多人看來深具小市民天真幼稚無趣特點,然而拜託,你我不就是小市民嗎?不就是想有免於恐懼的權利嗎?不就是想有不平臨身時,有個猛人能站起來幫幫手嗎?
呃,好像又習慣性的偏題且憤怒了。
好吧,我承認有時候間客就是一個憤怒青年的故事。
……
二:
在間客這個故事裡,有很多很不錯的人,比如許樂。
無論許樂是帝國皇子還是聯邦英雄什麼的,在這個故事裡,因為他的成長環境和莫名其妙的自我修養培訓,東林孤兒骨子裡始終是一個小人物,然後不斷做著大事情。
我寫了這麼多年書,有很多男主角,江一草,易天行,範閒,許樂,我必須承認自己最偏愛許樂,而且我認為寫他寫的最好,因為他不裝逼,我對他非常有愛。
和慶餘年截然相反,那個故事裡我最喜歡一干配角,最討厭男主角,而在間客裡,我最喜歡許樂,其次才是施公子,然後是白玉蘭和七組那幫男人,邰之源他們依序後排。
某一日我曾經說過,小西瓜是女主角,得罪了一大批和我一樣有精神潔癖的女性讀者,然而這一次我真的毫不繫懷,因為這本來就是一個男人的故事,好幾朵花兒都是女主角。
而在這些花兒裡,我的態度很明確,我自己最喜歡鄒鬱。
我最喜歡鄒鬱,不知道為什麼,戴紅花的女生是間客這個故事裡唯一一個跳出我初始大綱裡的人物,她從玫瑰河畔的雪泥間一跳而起,直接跳進望都青年公寓,跳的如此凜冽而高,讓人無法忽視更不可能無視。
所以我曾經有一個設想中的結局,所有事情結束之後,許樂走到望都公寓樓下,鄒鬱戴著朵大紅花迎了上來,手裡牽著一個小男孩兒,就像平凡世界裡最後結局時那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