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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時,男主盯著女主澄澈的眸子,痴痴說了自己在大半本書裡最長的一段臺詞:「其實,我好喜歡和你在一起的時光啊,要是能一輩子就好了,你願意和我在一起嗎?」
當時,現場有很多人一直在重複著:「在一起,在一起……」
各種因素交集,女主發現自己好像……確實是有那麼一點喜歡男主的,便大方地同意了。
男主見狀,笑了笑,酒勁上來睡過去了。
然後,這兩個純潔的人,伴隨著「給你x千萬,離開我兒子」等惡俗情節,開始了無比純潔又艱難的戀愛長跑。
兩年後,女主偶然得知自己的身份真相,知道自己的父母很想念自己,出於心疼,加上養父母的勸說,女主同意回家。
久違地坐在一起聊天,養父母告訴她,他們早就預見了這一天到來的可能,所以給她取名時,找了「錢」和「於」的諧音,組合了很多次以後,定了「錢芊羽」這個名字。
這樣的話,他們可以告訴自己,即便女兒真的和生身父母回了家,也永遠都是他們的女兒。
四個人多日輪番上陣,觸動了唐芊羽內心最為柔然的地方,外加唐父唐母答應她,會送養父母去國外治療,讓二人有一個屬於他們的孩子。
唐芊羽改了姓氏,送養父母上飛機,與男主的關係也慢慢穩定下來,兩個月後,二十四歲的唐芊羽走入訂婚殿堂。
然後,炮灰女配出現,壓倒了女主愛上男主的最後一根稻草。
之後的故事,她就不清楚了。
不過,女主說她死前經歷了地獄,想來兩人也不會是什麼好結局。
餘得甜嘆了口氣,深覺此事任重道遠。
不過,她要陪女主走的,也就一紙契約定下的一年時光罷了。
屆時,兩人橋歸橋路歸路,說不定,她餘得甜還能回到自己的世界裡,繼續當個知足常樂的米蟲。
餘得甜借著扭傷了腳,成功在唐芊羽家裡賴了一個星期,雖然,她的那點小傷早就好全了。
不過,她不想出去了,出門意味著要見人,那多尷尬,現在的物流那麼方便,想要什麼也只是打個電話的事情。
將女配的百萬婚紗賤賣出去後,她也算是小有積蓄了,不至於窮得無法拔毛。
這個星期,她的小日子過得滋潤至極,和穿書之前的時光隱隱重合。
餘得甜覺得,唐芊羽若沒開口要她怎樣的話,她可以厚著臉皮一直賴下去。
但這是不可能的。
又是週一,唐芊羽給她買了部新手機,交錢幫她補辦了身份證,又去銀行辦了張新卡,還給她買了幾套漂亮的新衣服,最後,拉她去做了新髮型和美甲,把她打扮得美美噠。
「這些……你喜歡嗎?」女主問她。
餘得甜正感動得稀里嘩啦的,女主居然會對她的好,於是,她點頭道:「是送我的嘛?很喜歡!」
唐芊羽看著她亮晶晶的眼睛,那裡頭充滿了雀躍之色,她惡上心頭,立馬冷酷無情地打破她的幻想。
「想得倒美,這些啊,都要從你第一個月的工資里扣。」唐芊羽曲指彈了下她的腦門。
餘得甜摸摸腦門,哦了一聲,從善如流地撤了好臉色。
哦,女主喜歡的,不就是這個調調嗎?
不就是餘得甜難過唐芊羽開心嗎?這有何難?
她甚至敢說句大話:只要是女主喜歡的,該配合演出的餘得甜就會全力以赴。
「別說我不憐惜你的腳傷,讓你休息一個星期也該夠了,是時候開始幹活了,甜甜不要給我丟人哦」女主牽起她的手,笑眯眯地道。
面上笑得那麼燦爛,其實,又躲在心裡撕開傷口難過地舔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