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 (第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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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要說:
☆、走錯房間
下班了,同事們都走了,我有一份文案明天要交稿,最近創作靈感匱乏,看著電腦螢幕,我一個字到打不出來,這是什麼節奏啊?明天要是沒要稿子,馮楚會把我吃掉的,別看我們主編平時笑嘻嘻的,截稿的時候沒作業交,K人K得,那叫狠啊!
我不斷地在網上搜尋相關的資料,可是,得到的資訊都沒有什麼新意,哎!
在雜誌社泡了快3個小時,終於湊了一份文稿,看著還差強人意,在潤色一下,我估計就勉強可以看到明天的太陽了,做文字工作最大的問題是你的創作靈感和你耗費的時間完全不成正比,有靈感的時候,一篇稿子信手拈來,一個小時搞定,沒有思路的時候,你熬個十天半個月,隻字沒有,幸虧我只在雜誌社工作,如果要著書寫作的話,皮都要掉三層。
看看手錶,快九點了,我收拾桌面的東西,可以下班去祭我的五臟廟了。這時候,雜誌社的電話響起,大晚上誰會給雜誌社來電話呀,我心裡嘀咕。透過內線轉接,我接聽了電話。
電話是馮楚打來的,他知道還有人在雜誌社,大大的鬆了一口氣,原來他今天要見一個重要的廣告客戶,他準備的資料中,有一份重要的彩色稿件漏在他的辦公室,他讓我幫他送過去。
沒辦法,我只有先把吃飯這件重要的事前放下,給我的老闆送檔案,當信差。
他們約定的地點是C是一家有名的夜總會,關於這一點我很是不屑,男人談公事為什麼就不能光天化日,在辦公室談,非要黑燈瞎火的在燈紅酒綠的風雨場所。
按照馮楚的交代,我到了櫻花夜總會,把檔案送去1125包房。
夜總會的規模很大,房間很多,我看不到指示標誌,我只好抓住一個服務生,問他1125號包房怎麼走,服務生看了我一眼,大概我的穿著和夜總會這個地方非常的不合事宜,我臉上沒化妝,穿著白色的T恤,和今年流行的碎花長裙,平底鞋,背個小揹包,這種裝簇和朋友逛逛街還湊合,與夜總會濃妝豔抹的美女來說,我一下子小時工了,他用手一指,告訴我,“走廊中間,右轉,那間最大的包房就是”。
我聽了,順著他指的方向找到了1125房,裡面傳來很大的音樂的聲音,我敲了敲門,沒有人回應,我只好推門進去,房間是挺大的,中間還有個小舞池,舞池中有一對男女在相擁著跳舞,裡面的燈光昏暗,只看見有幾對男女坐在沙發上,沙發前的茶几上放著許多酒和酒杯,我非常驚訝,馮楚居然在這麼豪華的夜總會里開個這麼大的房間,下血本啊!
看了看沙發上的人,沒有一個是我認識的,他們也驚訝的看著我這個外來入侵者,我呆住了,不只怎麼反應才好。一個原本坐在沙發上的男人站了起來,他走到我的面前,饒有趣味地看著我,他的個子很高,站在我的邊上,有種居高臨下的氣勢,他看著我說:“小姑娘,你要找誰?”
“我、我要找馮楚,他讓我來這找他,他在嗎?”我有點結巴地說。
這個男人回頭問他的同伴們:“你們知道誰是馮楚嗎?”
“不知道”他們異口同聲地說,聲音裡面帶著明顯的笑意。
“或是,你今天的藝名叫馮楚”一個聲音從沙發上傳來,讓我大囧。
“少胡說!本少爺要藝名幹嘛?”
“你走錯房間了吧,還是今天你又沒帶鑰匙?”一個聲音從我的身旁響起,聽起來有點熟悉,我轉頭一看,我的天啊,是我的鄰居,那個自戀的傢伙不知什麼時候站在了我的身邊。
“我沒有,我是來給我們公司的同事送資料的”我氣憤地說。
“顧恆,你怎麼才來?貌似你認識這個小姑娘啊?”原來和我說話的男人驚訝地說,“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