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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不好就往元睿那跑,年年如此,元睿大我兩歲,長得老成,又常年過著遊牧生活,跟我看起來完全兩代人。他和我走的是完全不同的路,他志在復興蒙古音樂,並把民族音樂推向世界,他的音樂來自生活,所以平時像一個牧人一樣在糙原上四處流浪,追逐水糙豐美的地方。他的歌裡有糙原,有鴻雁,有捕獵的狼群和萬馬奔騰。而我是自省,寫來寫去都是都市人內心的一點小情緒。愛情也好,夢想也好,焦慮也好,都是人心裡的東西。
其實迄今為止,我寫得最好的一首歌應該是《快》,寫都市的快節奏,用了音樂劇的技巧,聽的人都說心裡發慌,治好拖延症,可惜葉蓁改不掉童星時代古靈精怪的唱法,削弱了這歌曲主題,多少算毀了。
我和元睿的風格看似沒法比,其實很好比。他已經在他那一類做到極致,我沒有。
我又想起我十八歲的眼神,那時候我以為自己天下第一,萬萬沒想到自己有一天也會成為這平庸疲憊人群中的一個。
每思及此,夜不能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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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飛機上喝了一點酒,又吃下褪黑素,一覺睡到內蒙古。
在黃峰下飛機,天寒地凍,我向來當這是自己第二個家,熟門熟路,一下飛機就穿好厚厚羽絨服,帽子口罩手套圍巾,我最好音區在中聲,啞了雖然更好聽,但是我嗓子向來脆弱,不敢冒險。
元睿很適合這地方,風吹日曬,成了美國西部片裡的硬漢,像堅果一樣。我就不行,我有點像個漿果,薄皮裹著一包水,稍微曬一曬,刮刮北風,就裂了口子,整個人變得蓬頭垢面歪瓜裂棗,不成人樣。元睿的臉吹紅了配大鬍子很豪氣,我的臉一紅,再皸裂了,就有點像山區裡拖著鼻涕的留守兒童。
所以我年年往這跑,年年躲在帳篷裡,連馬都不會騎。
元睿現在都住蒙古包,與世隔絕,手機形同虛設,我在市裡直接找到他開琴行的樂隊成員賀山,讓他開車送我過去。賀山一眼就認出我背的琴盒是哪把吉他,但是他們這講究互贈禮物,所以一直在跟我誇他的一套扁鼓,大概是希望我跟他互換。
越野車開出了黃峰市,外面是大片綿延糙原,一條河蜿蜒著消失在地平線上,開著開著,路就不清晰了。路邊偶爾有大片牛羊,握著鞭子的白鬍子牧人穿著翻羊皮襖,帶著帽子,一臉茫然地看著車開過。
賀山的手機響了一聲,是在提醒沒有訊號了。
&ldo;你們上個月在黃峰音樂會上的表演怎麼樣?&rdo;我問了一句。
&ldo;很成功!&rdo;賀山臉上神采飛揚:&ldo;還有人請我們帶歐洲演出呢。&rdo;
壓根就不該問。
我乾脆把頭靠在車窗上裝死,好在賀山他們都是這兒的,我臉嫩,他們一直以為我是元睿的晚輩徒弟之類,要是知道我只比元睿小一歲,還是同年選秀出來,估計就覺得我們今天的差距不可原諒了。
窗外閃過敖包,高高的瑪尼杆被石頭固定在地上,柱頂牽出許多線,線上許多彩旗亂飄,大大小小的蒙古包坐落在糙原上,有穿著蒙古傳統服飾的漢子騎馬追著我們的車,發出熱烈的大笑。
總算在天黑之前到了,我又餓又冷,車到了還不想動,賀山直接開啟車門跳了下去,我正盯著遠處灰濛濛的糙原出神,車窗被敲了兩下,玻璃上忽然貼上一張臉。
元睿留了一臉鬍子,埋住半張臉,本來就是濃眉深目,這樣更加像個胡人了,他有二分之一少數民族血統,早年光顧著搖滾了,這些年專心復興自己民族音樂,也做出了一番成績。他性格向來慡朗,像喬峰,隔著玻璃對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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