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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了聲音被吻住,他比她溫柔得多,親完說:“下班去我那裡,我讓老林來接你。”
鍾彌掙開他,車門摔得瀟灑。
“不去!除非你自己來接,我才不在你家裡等著你回來呢。”
京市的春,多風,常有沙塵,空氣也總是灰濁,那些古詩詞裡千百年寫盡的柔風細雨,桃紅柳綠彷彿和這個城市從不相干。
那天鍾彌的背影,裙角與長髮飄飄,很有幾分行於春風的詩情畫意。
隔擋風玻璃,沈弗崢看著她即將在轉角消失,似乎知道他沒將車開走,在目送,她還朝後揮了一下手。
他笑了聲,收回目光,側過臉,在車鏡裡照過自己下頜的印記。
還挺深的。
整個四月京市都沒什麼好天,下雨泛陰冷,暖風起沙塵,而且沈弗崢很忙,有半個月都在城南辦公,應酬也多。
他叫鍾彌過來住,她說這房子太大,沒煙火氣,總是不情不願,他問她不喜歡哪兒,她一時講不上來,就說總之不喜歡。
鍾彌生日那天,客廳裡杵著好幾個設計師,一看設計師的衣著打扮,就知道擅長什麼風格的都有。
“不喜歡哪兒,讓人都改了。”
鍾彌故意說:“那要是我連房頂都不喜歡呢?”
沈老闆想都沒想,手一抬:“掀了。”
他拉著鍾彌的手,哄著,“你不喜歡就掀了,成不成?”
鍾彌這才答應過來陪他住幾天。
那陣子辦公應酬事情一樁接一件,又多
又雜,沈弗崢忙得幾乎抽不開身,就差把一天拆成兩天用,一半投入工作,一半忙著跟鍾彌換姿勢睡覺。
那也是他辦公效率最高的一段時間門,越忙越是要將事情安排得有條不紊,擠著時間門跟鍾彌見面,能一起吃飯就一起吃飯,沒工夫碗筷相交,就直接脫衣服床上相見。
以前談過戀愛,那時候二十歲左右應該更年輕氣盛一些,可能是物件不同,彼此都虛偽利己的話,雖然方便理解,但好像很難做到身心交付。
他對熱戀期沒體驗,也沒概念,甚至不曉得這種荒唐的東西居然可以在他身上存在。
是有一天,他坐在興趣班教室外的塑膠長椅上等鍾彌下班,等了很久很久,才忽然想明白,原來他每天都想見她,是因為在跟人熱戀。
那天應酬到下午,手上忙了許久的專案終於結束,賓主盡歡後,盛澎邀人開泳池趴續第二攤慶祝,沈弗崢沒去,他一貫對這種熱鬧不太感興趣。
喝了酒,他叫老林開車。
鍾彌上班的地方在一個不大熱鬧的小廣場,旁邊的寫字樓因逢週末白領們休假,看起來有點清冷,附近就有一個商業廣場,襯得這邊的地理位置就不算好了。
樓下一排餐飲底商看著就蕭條,五家有三家玻璃門上貼著轉讓單子。
之前都是在車裡等人,這棟樓,沈弗崢還是第一次進來。
繞一圈路,才找到上樓的電梯。
八樓一排都是補課機構,從小語種到各色樂器,大同小異的雙扇玻璃門,裡頭前臺的燈光都明亮,襯得走廊巴掌大的小頂燈欠費一樣昏暗。
他一貫都是氣定神閒的,即使喝酒,也從沒有醉到不清醒過,所以他確定自己是對鍾彌不夠上心,居然怎麼也想不起來,她上班的舞蹈機構叫什麼名字。
但也好找,甚至都不用他逛完一整圈比較,就有一個從衛生間門出來的女老師主動問:“先生找人嗎?”
被人領著,順利找到地方,他給鍾彌打了一通電話,沒人接,也就算了。
算算時間門,她現在應該在上課。
於是乾坐了一會兒,他拿出手機,發去一條簡訊,告訴她,他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