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剛來就只能活兩年的我,是否搞錯了什麼?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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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白清歌像是沒感覺到疼痛一樣,只是嘴裡喃喃自語著:“高傲而自由的你,又怎麼可以被外物而束縛呢?” 言若初慌亂的目光中,又出現詫異的情感。 她一開始,因為實在沒忍住,便失手打了白清歌。 可白清歌煩人歸煩人,但那也不是自己能動的,就算是她爹來了,那也得對白清歌禮讓十分。 伸出手雖然很容易,但想收回來那可就難了,瞧瞧,這不是把人都給打傻了嗎? 要是真把人打成了一個永久性腦殘,就連整個家族,都會因為她一時衝動的行為,而受到巨大的牽連。 明明平時也就是話多了一些,黏人了一些,怎麼也不會做出像今天這樣失禮的事情。 先是故意耍流氓,那會兒自己的警惕心和怒火,都已經燃燒到最高點了,誰能想到這個不知死活的傢伙,還敢把手往她臉上伸,這捱上一巴掌,也不能全怪自己吧。 也不知道她家裡是到底是怎麼想的,居然會同意女子和女子的婚事,雖然近百年來,同性之間的感情已經逐漸開放,但放在貴族圈子裡,依舊是難以啟齒、私下的風流豔癖。 光明正大的宣佈這件事,無疑是主動招來罵名,以及各種無法入耳的汙言穢語。 雖然那些傢伙,都不敢在白清歌面前罵就是了,但在背後,那可是要多難聽就有多難聽。 而自己,身為一個被動接受,且無法拒絕的人,這樣的閒言碎語不知道聽了多少,就連家裡的下人都在私下議論。 那一紙婚約書,在她沒有任何準備的情況下,就輕飄飄的,到了自己的手裡,自從那時候,言若初便徹底恨上了白清歌。 對白清歌而言,那隻不過是一句輕飄飄的“我喜歡你”,而對自己而言,卻是一生都洗不掉的汙點。 如果可以的話,她真想拋下一切,離開這個國家,去往遙遠的地方,一個遙遠的陌生地方。 哪怕只是當一個平民,也絕對比現在幸福得多。 然而現實卻是,她不能,她不能這麼自私的逃走,來讓父母承擔這一切。 高中能待在平民學校三年,就已經是父母的底線了,又或者說,是白清歌的底線。 然而這最後的樂土,也要迎來結束了,因為距離高考,也不過100多天了。 而為了家族,她要親手將自己關進牢籠裡,所以,身為籠子的白清歌,絕對不能有事。 半小時後,白清歌臉上依舊是火辣辣的疼,而清晰的疼痛,也讓她清晰的認識到她現在的處境。 穿越,這種老掉牙的題材居然發生在自己身上了,關鍵這穿越成的物件,還是一個如同小丑般的反派角色。 當然,小丑指的並不是樣貌,而是她的事蹟。 身為龍國最具有權力親王的女兒,還是家中的團寵,年僅二十歲,就被一個草根出身的平民給殺死了。 這如同耗子咬死了貓一般的笑話,在這個世界乃是常態。 你問她是怎麼知道的? 無他,因為狗血般的穿入了狗血劇情的書。 這本書叫《那些年的男主角們》,書名通俗易懂,一看就知道是寫什麼的。 寫這本書的作者,打算“考古”將那些老掉牙的主角們搬出來,什麼校園裡的霸道王子遇上淋雨的灰姑娘、黑道千金愛上平民校草…… 最後,再貫以小學文筆和劇情,挑起讀者們的銳評,賺得盆滿缽滿。 據說後面作者還加入了新時代的主角人設,什麼我命由我不由天,女兒當陪酒直接帶領10萬將士一起幫女兒衝業績啥的。 總之,炸裂,非常炸裂,但是炸裂的人設加上炸裂的劇情,以及配上炸裂的文筆,你就會明白,什麼叫做土到極致就是潮。 不然自己也不可能因為熬夜看書,導致病發穿越了。 更巧合的是,她穿越成了書裡,一個同名同姓的惡役千金,確切的來說,是一個短命的惡役千金。 本來因為新生而高興的小臉,瞬間就苦了下來。 好嘛,前世被病魔纏身的她,好歹也活了25年,現在眼一閉一睜,18年過去了,再過兩年就可以彌補前世的遺憾,親自選一個風水寶地躺闆闆了…… 好不容易擁有了健康的身體,還擁有了一個漂亮的未婚妻,但在兩年之後就得領盒飯了,為什麼會變成這樣呢? 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