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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雅》,是江邑正正經經教於元寶的第一本書籍,就像江邑說的,有了這個開頭,其它的東西學起來真的就快多了。
而這本元寶的啟蒙書,從江邑的簡單解說到最後的融會貫通,元寶總共花了一日的時間。這還是裡面的東西太深奧,江邑足足講了一日的結果。
至此,元寶在江邑的心裡,從傻子一躍成了天才,再後來,天才就升級成了怪物。
對,就是怪物,凡事他講過的東西,哪怕只有一遍,元寶就輕而易舉的記住了。
簡直可怕。
原來江邑還覺得,元寶這年齡有些大了,已經早就過了啟蒙的最佳時期。想要在科舉上有所成就,簡直痴人說夢話,學個幾十年能考個秀才回來當他的地主老爺就非常不錯了。
偏偏,這個便宜徒弟的表現,徹底推翻了他的想法。若是朽木不可雕,他也懶得費那個心,但若是一個璞玉,總不能讓他毀在了自己手裡。
江邑終於對元寶這個便宜徒弟開始上心了。開始的時候,每天一本,不懂的細細和他講解,後面發現他完全吃得下。乾脆就在講解的時候,各種其它的典禮往裡穿插,沒想到這樣反而學得更快了。
怪物…江邑心裡直嘀咕。
當然,與課業的一日千里不同,元寶的那字…依舊和狗爬似的。
沒辦法,這玩意兒就算再有天賦,也不是一朝一夕能練出來的,必須靠時間的積累,一點點慢慢磨練出來的。
於是,怎麼讓元寶練字,反倒是成了江邑最頭疼的事。畢竟科考是離不開筆試的,只要你那一手字寫的像狗爬的,任你學問再好學識再淵博,也沒人會多看一眼的。
為此,江邑給元寶準備了一大把毛筆,讓他每天練習。買的白紙不夠了,就乾脆讓他直接沾了水在石桌上寫。
沒有拿過筆的人,一開始總是吃不消了,不到半刻鐘,元寶就感覺手腕一陣陣痠疼。只是他沒吭聲,依舊一筆一劃地寫著他的字。這樣程度的疼,他自認為還忍受的住。
江邑自己是多年拿慣了筆桿子的人,早就忘了這茬,等他想起來時,一天已經過去了,而元寶的手腕,居然因為用筆過度,泛了紅。
江邑深深的看了這個在他形象中嬌氣,呆傻的少年,再次認識到,自己這一次,是真的看走眼了。
難得的,他特地燒了熱水,往裡面添了鹽,還給他擠幹了毛巾,&ldo;給,敷著。&rdo;
江邑突然的好態度讓元寶愣了愣,連忙站起來道謝,&ldo;多謝先生。&rdo;
&ldo;好好敷著,明天別找藉口偷懶!&rdo;
&ldo;哦。&rdo;
☆、第12章 回家
辦喪事是件非常麻煩的事。
要擺席宴請賓客,要請道長做法,而且一忙碌就是好幾天。特別是嫡親子孫輩還要哭喪守孝,連個覺都睡不好。
長生披著麻布跪在靈堂的角落裡,聽著周圍此起彼伏的嘶吼聲,明明連眼淚都流不出來了,偏偏還要做出非常難受的樣子。
有時候他都在懷疑,這樣的習俗流傳下來到底是為何?難過的自然會流淚,流淚的卻並不一定真傷心。
道士的敲鑼唸咒聲不絕於耳,偏偏吵成這樣,長生跪坐在那裡都能眼皮子上下打架。
眼看就要睡過去了,手肘被人撞了一下。長生嚇得一激靈,轉頭,就見他大哥和二哥不知什麼時候已經湊到了他旁邊。老大長田沖他露出溫和的笑來,&ldo;三弟,好些天沒見了,在地主老爺家呆得可習慣?&rdo;
&ldo;不錯,吃的好,穿的好,幹活還不累。&rdo;長生打了個哈欠,雖然早知道這兩人會找上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