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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和使用者之間的種種關係,界定各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規範從業人員的性質、標準和職業道德,保障無形資產的佔有者、使用者的各種權益,使無形資產評估有法可依。
第四節 無形資產質押融資(4)
四、無形資產質押貸款案例
2006年10月,北京市科委在國內首開先河,聯合交通銀行北京分行面向中小企業推出“展業通——智慧財產權質押貸款”,透過將中小企業所擁有的、合法有效的智慧財產權變現,破解中小企業融資難題。截至2008年8月,已有31家企業成功申請到智慧財產權質押貸款,金額共計億元,這些資金助企業破解融資難題一臂之力。
(一)智慧財產權“閒置”驚人
從中小企業發展來看,在研發和中試階段依靠自有資金和企業自身積累尚可緩解資金壓力,但進入規模化發展階段,則面臨著巨大的資金缺口,這時外源性資金較少介入,眾多中小企業由於資金不足無法擴大生產,眼看著市場機會從身邊溜走而束手無策。
據交通銀行北京分行統計,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業存在著5000億元的資金缺口,而目前落實到位的資金不到1000億元,每家企業平均僅獲30萬元,遠遠低於企業發展資金的需求。從有效需求來看,佔全國企業99%以上的中小企業獲得的貸款資源還不超過20%。
究其原因,科技型中小企業由於規模小、風險大,沒有足夠的資產進行抵押,銀行傳統的信貸模式無法適應中小企業高風險性特徵,造成了信貸工作落實難。雖然國家設立了扶持和鼓勵中小企業發展專案、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基金,但僧多粥少,難以滿足廣大科技型中小企業對資金的需求。此外,中國風險投資、創業基金和擔保等行業發展尚不完善,也使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渠道狹窄。
為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突出問題,《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及其配套政策都明確規定,鼓勵金融機構改善和加強對高新技術企業,特別是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支援企業自主創新。
然而,科技型中小企業往往“輕資產”,甚至無資產,傳統抵、質押物的匱乏已嚴重製約著企業的正常融資需求。尤其是隨著中小企業規模和數量的不斷擴大,企業融資難問題也日益凸現和嚴峻起來。這從客觀上要求商業銀行要因勢利導,改善舊有業務模式,探索新的業務領域。
交通銀行北京分行零售信貸管理部總經理張鑫介紹說,截至2006年9月4日,國家智慧財產權局授權的專利共有163萬件,但是在智慧財產權局進行專利權質押登記的合同只有295個,涉及專利682項,質押總額近50億元人民幣。
在這種背景下,北京市科委和交通銀行北京分行瞄準中小企業貸款難這一癥結所在,著力盤活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為廣大優質科技型中小企業打通了便利的融資渠道。
(二)轉化盤活無形資產
開展智慧財產權質押貸款,最大的突破是智慧財產權可以作為質押物。專利權可以用於質押,無疑開闢了一個新的貸款途徑。按照目前規定,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商標等智慧財產權可用於質押貸款。
在現階段,爭取銀行貸款仍是高新技術企業的主要選擇,而中小企業在申請銀行貸款時往往面臨抵押物不足的問題。這是因為與傳統型企業不同,科技型中小企業大多沒有不動產可以抵押,他們所擁有的大多是無形資產,是智慧財產權。
雖然中國1995年頒佈和實施的《擔保法》第一次規定了權利質押(包括智慧財產權質押),但由於條件尚不成熟,銀行顧慮重重,在具體操作過程中有很大的難度。此次政策打破了以往無形資產不能質押擔保貸款的“堅冰”,為破解中小企業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