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希望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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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上,一騎當十步。
因為戰馬連同馬背上的騎士七八百斤,奔跑起來動能非常大,其衝擊力絕非步卒的血肉之軀所能抗衡,哪怕是被兵刃稍微帶上一點,縱然不死,人大半也就廢了。
騎兵最有效的衝擊是對付新兵。萬馬奔騰的聲勢極為震撼,看到凶神惡煞一樣的傢伙們風馳電掣呲牙咧嘴地吶喊著向自己風一般衝過來,絕大多數沒經過訓練的人本能的反應是扭頭逃命。這就完蛋了:無論如何你也跑不贏四條腿的奔馬,這時甲騎就可以虎入羊群似的肆意追砍。
在與明軍多年來的戰鬥中,建州軍就不止一次地嚐到了這種戰術的甜頭。在大明官員們的眼中,與裝備、訓練、身體素質(說白了就是吃飽飯有個好點的身體)等各種費用相比,士兵們的生命是成本最低的一種選擇。不就是流放犯和叫花子麼?大明有的是!死一批那就再抓一批送過去做耗材好了。就是這種觀念叫遼東的戰局不可避免地迅速變得不可收拾。這些黃肌瘦嚴重缺乏裝備又毫無訓練的魚腩,無疑是建州軍求之不得的練兵磨刀石——騎兵們(甚至包括騎馬步兵)跑起來一衝,不等短兵相接對面的軍陣便轟然四散土崩瓦解,剩下的便是肆意追砍心膽俱裂的潰卒罷了。在一次次野戰中,建州軍計程車氣和信心愈加膨脹,就連剛剛入伍的新兵,上過一陣便不可一世顧盼自雄;相反,一次又一次的崩潰叫烏合之眾的明軍徹底喪失了信心戰意,敗軍添油加醋的口口相傳之下,建州軍甚至被描述成可以徒手生裂虎豹茹毛飲血的妖魔*。
不過甲騎也有剋星:槍兵,尤其是擁有豐富戰場經驗的老兵。因為他們知道,動物也有靈性,除非萬不得已就不會自己往明晃晃的槍尖上撞。所以只要沉住氣握牢槍,跑到近前馬匹便會主動繞開,如果速度太快再加上騎手技術欠佳,巨大的離心力甚至可能會把騎手拋下馬背!若是能結成槍陣,哪怕一個幾十人的小小槍陣,戰力也會倍增,再驕橫的甲騎也很難靠衝鋒撼動。遇到這種情況,通常來說進攻的騎兵只有三種方式應對:使用弓箭投槍或加長的騎槍在槍陣殺傷極限之外襲擊、下馬重甲步進突擊,或者,蒙上馬眼直撞過去以命換命。不過這三招的代價都很大:前面兩種勢必會遭到槍陣後方敵人弓弩兵的反擊,絲毫佔不到任何便宜;而最後一種更是孤注一擲的無奈之舉——敢於決死突擊的都是百戰精銳,用他們的命去換對面三個月就能練出來的最便宜的槍兵,以一換十都是血虧!
拼到底,其實比的是意志力。
色勒率領的建州軍裡當然有槍兵,不過數量卻不甚多。在古代中國,槍兵的主要用途是阻止騎兵衝擊,偶爾還可以隔著拒馬等障礙物防禦步兵突擊。說到底,還是因為槍兵最便宜:找根木棍裝個鐵頭兒(槍頭不過兩嘛,也就一兩鐵),拉個叫花子過來把鐵頭兒木棍往他手裡一塞,交代一句:看見敵人捅過去!得,一個“槍兵”就練好了。威力巨大的馬其頓方陣需要經年累月的訓練才能培養出彼此的信任感和默契——若是有這些閒錢,大明的將領們早就多養幾百家丁了,才不會花在普通兵士的身上。孫杰所部從來沒出過關,在建州軍看來大明軍隊的野戰就是個笑話,更別說什麼甲騎衝陣了,所以拿槍的步卒並不成建制,也盡是些老弱,而且,其中不少還都叫色勒打發去西邊阻斷吳襄往大草原上逃跑的退路了,留在色勒身邊的只有二三十人。
雖然隔得太遠看不到,但吳襄用腳趾頭想也知道,南面的建州甲騎定是已拉出至少兩道攔截線在以逸待勞:如果自己南逃,兩道鋒線會迎上來跟自己對沖,第一個回合己方就得損失一半以上兵力,緊跟著撞上第二道防線,恐怕就沒幾個人還能留在馬背上了!若是對手再留幾十騎追殺漏網之魚,全軍覆滅也就是一瞬間的事。
西面也是死路。黑鴉鴉人頭上面星星點點的反光是槍尖,被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