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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兒子去追他啊,一路追,他就一路跑,兩個人都倔,繞著縣城跑了大半圈。」
兩人靜靜聽著。
湯志學並沒能追上辛永初,拿回自己的錢包。
辛永初跑得太快了,14歲的少年,雙腿像是裝了個馬達,能夠不知疲倦迅疾飛躍般向前跑。但這沒完,後來有一天,湯志學在回家路上的一條小巷裡,又看見了這個少年。
那時候辛永初躺在地上,鼻青臉腫。
據說是他偷到了另外一個混混團夥的老大頭上,他所在的團夥就將他放棄,他被人狠狠揍了一頓,又被像只流浪狗一樣拋棄在這裡。
湯志學起了惻隱之心,將少年帶回家裡,給他塗藥,和他吃了頓晚飯,他讓辛永初在自己家裡休養兩天,但是第二天一大早,辛永初已經消失。再過個天,等他開啟門的時候,看見門口放著個果籃。
他左右張望,在巷子的角落看見一片一閃而過的衣角。
他熟悉這片衣角,上頭撕破後的補丁,還是他老婆給補的。
辛永初才14歲,14歲的孩子,還有太高的自尊心和樸素的道德觀,他可以和混混一起走街串巷,偷盜搶劫,他覺得他們是兄弟;他也會因為湯志學救了他而對湯志學報恩,他也覺得這理所應當。
這不是一個徹頭徹尾的壞孩子。
湯志學去打聽瞭解辛永初的情況後,在街里巷道又呆了幾天,他找到辛永初。
這一次,他直接問辛永初:「願不願意和我一起生活?」
……
辛永初來到了湯志學的家中,夫妻喪子,無論是對辛永初還是對湯志學支助的其他孩子,他們都有著對待愛子一樣的耐心和關懷。
辛永初和湯志學一起生活,所得到耐心和關懷也最多。
湯志學給辛永初付了學費,讓辛永初回學校上學。辛永初不樂意,他成績不好,回學校沒意思也沒前途,混日子不如去打工。
這是客觀事實。
想讓辛永初在隨後的中考中取得好成績,確實也有難度。
湯志學跑了幾天學校,問了辛永初的班主任也問了其他好幾個老師,最後想出了個辦法。
他見識過辛永初跑步的速度,決定讓辛永初奔體育生的方向去。
無論如何,都要上學,要一路往上讀,讀出,學出,跑出一個未來來。
從14歲到15歲,從15歲到18歲。
每天上午其他人還沒起床的時候,湯志學就喊辛永初出來練跑步;每天下午其他人放學了下班了休息了,湯志學也喊辛永初出來練跑步。
整整四年時間,湯志學寒暑無阻,始終監督陪伴辛永初跑步訓練。
又一張照片進入紀詢與霍染因眼中。
還是黑白照片。
照片裡,應是夕陽西下的時間,太陽在遠處的地平線上沒了小半身體,湯志學嘴叼口哨,單臂高高舉起手握成拳頭,他的雙眼緊盯辛永初,側身背對鏡頭;辛永初則在前邊奔跑,他抬起手臂,揚高大腿,汗水在跑步練出來的發達腿肌上滾動揮灑。
窗外也到了金烏西沉的時間。
天色變紅,紅光染上紀詢捏著照片的手指,同時染上這張黑白照片,寡淡的黑白色開始畏怯後退,金光像是火一樣點燃這張照片,一切都變得生動真實:
在湯志學響亮的哨聲和大聲的催促中,在夕陽如同火焰般燒灼的日子裡。
辛永初埋頭奔跑。
他身上揮灑出的每一滴汗水,迎上陽光,都閃出一瓣晶亮彩虹。
彩虹拱他向前。
努力,努力,更加的努力,未來就在你跑道的終點。
「他跑上了一高,又跑上了大學。」老人說,「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