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不想去百貨公司,那就去爬山吧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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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雨剛上過一年的初中,當時也是在大北河公社的初中上的。 就是這一年的初中,林雨剛認識了一位來自公社駐地-大北河大隊的女同學。 女同學的名字叫方玉芬,模樣周正,身材是當時農村老人都喜歡的型別。 當時的農村老人眼睛裡面,纖細身材就是幹活不中用的代名詞。 就像丸子頭這樣的,絕對幹不了挑大糞的活。 方玉芬深得林雨剛的喜歡,就算退學之後,也經常溜去公社中學偷偷與方玉芬見面。 對於這些,丸子頭是不知道的,她比林雨剛小著五歲呢。 有人欺負方玉芬的時候,也是林雨剛挺身而出。 有一次,方玉芬被同學調戲,林雨剛得知訊息後,二話不說就堵了那個同學,一打二,一戰成名。 久而久之,就成了一個一半是農民,一半是混混的二半吊子,只是比較正義一點而已。 名聲比那個李瘸子好多了。 可是這樣瞎混的結果就是,到頭來一無所有。 家裡窮的叮噹響不說,而那方玉芬也在讀完高中之後,在家裡的操作之下,成了縣城紡織廠的一名正式工人。 成為吃“商品糧”的正式工人之後,立馬就有上門提親的了。 提親的多了,也就有的挑了,就這樣拖拖拉拉了幾年。 最終,經過了千挑萬選之後,方玉芬終於與一名縣運輸公司的司機確定了關係。 雙方催促之下,在縣城大眾飯店辦了婚宴。 林雨剛在整個過程中,始終是一個備胎,而他自己卻不知道。 直到方玉芬結婚,林雨剛才醒悟。 如果方玉芬沒有成為縣紡織廠工人的話,兩個人還是有一些可能的。 身份的差距,讓林雨剛這個備胎難以逾越。 林雨剛也為以前的不務正業、到處瞎混而懊悔。 很明顯。 這個浪子要回頭了。 混到現在還是一無所有,還不及時回頭,那還想怎樣? 如果沒有今天這一出,如果沒有遇到林雨剛,張子明也會跟這個剛哥好好聊一聊的。 這樣瞎混是不行的,國家在82年、83年就進行了嚴打。 雖說林雨剛不會欺負弱小,但是太講義氣,難免會波及進去。 根據前世的回憶,林雨剛也確實被抓進去了。 今天正好是一個很好的時機,只是怎麼幫助林雨剛合適呢? 林雨剛這個性格並不適合在別人手底下幹活,適合當個小老闆。 可是這個時間點不合適啊,都是國營集體企業,當什麼小老闆啊。 要當小老闆那也得等到年底才行,張子明就是在等著到年底的時候申請一張個體戶營業執照呢。 大北河公社,明年才實行“包產到戶”和“大包乾”,這個時候真的是不好安排林雨剛呢。 現階段,剛哥還得好好務農才行啊。 丸子頭看到堂哥有悔意,也感到高興,最主要是為她的大伯感到高興。 大伯老實巴交,一輩子吃苦耐勞,如果堂哥能夠為家裡分擔,那是再好不過了。 丸子頭無邪的眼神看向了張子明,說道: “子明,你腦子靈活,替堂哥想想出路吧,在家種地也不是不行,只是堂哥以前三天打魚兩天曬網的,估計也種不好。” 這話一出,林雨剛也滿臉黑線。 堂妹,你這話說的也太直接了吧,好歹給你哥留點面子啊。 望著丸子頭的期待,不好辦也得辦呢。 只是目前真沒有好辦法。 要不讓剛哥先去幫自己蓋房子? 這怎麼說也得二十天的時間,這段時間也正好考慮一下。 再說了,只要是過來幫忙蓋房子的,張子明都是給錢的。 林雨剛當然知道蓋房子的事,這些都聽堂妹說過。 過來出出力,給堂妹和堂妹夫蓋一下房子,還是沒問題的,況且堂妹夫既管飯又給錢。 飯後,張子明帶著二人來到了一處國營委託店。 委託店主要是售賣二手產品的,有一些是寄售的,有一些是收購之後進行售賣的。 委託店裡面什麼都有,舊衣服、舊手錶、舊腳踏車、五金農具等等。 在裡面挑選了一輛看起來還算湊活的大金鹿腳踏車,花了40多塊錢。 便宜是便宜,維修估計還要再花個幾塊錢。 售賣腳踏車的人,估計是買了新腳踏車了,舊腳踏車就直接甩給了委託店,委託店中間能賺個幾塊錢的差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