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鹿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品書網www.vodtw.tw),接著再看更方便。
擇進行二次擊打,其行為仍可視為正當防衛。
蔣序環顧四周,問:“當晚馮瑤在防衛之前,已經持續遭到超過20分鐘的連續暴力毆打,並且伴隨著多次語言上的死亡威脅,期間她的多次懇求沒有任何作用,恐懼已經超過承受極限。天黑且菜園無燈的情況下,她無法判斷陳峰出廚房時有沒有拿刀,只知道對方不斷揚言‘抓到就弄死你。’試問,換做我們現場任何一個人,在此情此景下,能否保持理性,做到既保護自己的生命安全不受侵害,又正確判斷程峰是否已喪失攻擊力,及時準確地停止防衛?”
現場鴉雀無聲。
緊接著,他又從程峰持續暴力存在殺人故意;馮瑤的自衛緊迫性和防衛適時性;以及未成年兒子的請願書、被害人家屬諒解和村民聯名請願輕判等多個方面進行了辯護。
辯護詞全文接近5000字,同行一致評價為字字珠璣,法理相宜,可作為無罪辯護的教學範文。這起案件後來被選入全國無罪辯護經典案例。
但除了前面大段大段依據充分、論述明確的辯護意見,其實傳播更廣的,是他最後一段比起前文,顯得有些簡短的總結陳詞。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我們這起案件審判的是馮瑤,面對的卻是無數和馮瑤一樣曾經、現在、將來有可能長期經歷著家庭暴力的女性。她們長期籠罩在恐怖與死亡之下,卻只能為了家庭、父母、孩子種種因素選擇無止盡的忍耐。在她們的認知裡,暴力只能隨著自己或者施暴者的生命結束而終止。而我們能做的,除了在血案發生後討論如何定性,更需要考慮如何使下一個馮瑤不再出現。”
法庭國徽高懸,國徽下方,所有人的目光投注在庭下那個穿著黑色西裝的男人。他脊背很直,像是折不斷的竹。
法院外的停車場陽光正好,池鉞坐在車裡安靜等待。池芮芮幾分鐘前給他發了張照片,是她剛畫好的大片向日葵油畫。
“綜上,辯護人懇請,法院能夠適用正當防衛制度,判決馮瑤無罪。以這個案件,給所有如同馮瑤這樣的婦女除了忍耐和死亡之外指明另一條道路。讓她們明白,在面對暴力時,除了以暴制暴,還有公理,還有法律,還有公檢法機關和整個社會願意站在她們身前,為她們提供另一種更加光明法治的可能。”
“我的辯護結束。”
滿庭寂靜,被告席的馮瑤流著眼淚。
法官敲槌,隔日宣判。
6月1日,萬眾矚目中,法院公佈判決結果:採納辯護意見,認為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不成立,不予支援。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第(二)項之規定,做出判決:
被告人馮瑤無罪。
判決一下來,所有熟悉的不熟悉的同行紛紛發來訊息祝賀。律所其他刑辯律師比起蔣序好像更激動一點,紛紛叫嚷著讓蔣序請客,就連主任都出來起鬨。
“從故意殺人辯到故意傷害,再到無罪。今年的年度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