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案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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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恐怕沒用,學不會。
兇案現場他都已經看了八百遍了。
周志義的確因為這些原因選擇殺人。
殺第一名女租客的時候,是他剛結束最後一段戀情的時候。
“你看看你!三年了,你什麼都給不了我,”女人嫌他沒車沒房,面對他的哀求無動於衷,“我要走了。”
女人拉著行李箱說的這句話和數年前記憶深處的那句“小義,媽媽要走了”混淆在一起。
走。
……你們都要走。
周志義在心裡憤恨地想:都他媽要走!
周志義日復一日地工作,繼續當一名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安家中介,直到有一名女孩出現,她笑容很暖:“您好,我來找房子,我們在app上溝透過,你姓周對吧?好巧啊,我們同姓。”
當時他工作的地址還不在華南市,那是他殺的第一個人。
帶她看完房之後,他帶著鑰匙鬼神使差地進了一家鑰匙店,鑰匙店老闆抬頭問:“來複制鑰匙?”
他攥緊口袋裡的鑰匙,沉默著走出了店,或許從那一刻他就開始謀劃接下去即將發生的一切:他不能留下痕跡,很容易查到他,他得買材料自己弄。
第二天,他把鑰匙交還給房東之前暗示:“明天咱們能正常簽約的吧?”
房東:“為什麼這麼問?”
“哦,沒什麼,”周志義微微笑著說,“最近發生很多看完房越過我們中介直接和租客簽約的事兒,偏偏我們還沒法管,畢竟我們帶看都是免費的,人家想私下籤,也沒違反什麼規定。”
房東急急忙忙接過鑰匙:“……我怎麼會幹這種事兒呢,你放心好了啊,我不是這種人。”
簽約那天他等了又等,果然沒等到房東出現,他象徵性地給房東發訊息詢問,也沒得到回覆,下班之後他走到衣櫃前,把一串鑰匙掛了進去——那串鑰匙和他兩天前交還給房東的一模一樣。
休息室裡,池青吃東西之前習慣洗手,他起身道:“我去趟洗手間。”
穿過長廊,他發現自己對總局每一層的構造都已經瞭如指掌,這幾個月以來,他來總局的次數意外地多,好像總是陰差陽錯就進了這裡。
長廊兩邊是一排排科室,池青走到長廊盡頭,水流沖刷指腹的時候才真切地感受到:這場兇案結束了。
不會再有下一個楊真真。
那名被盯上的和任琴住在同小區的女生明天晚上回家之後,不會有人進出她的房間,她可以安然睡去。
季鳴銳從高中起就鬧著要當警察,池青當時並不太懂他的這些英雄情懷。他之前只對案件感興趣,但是此刻,他莫名有一種難以言喻感覺,那種感覺像早上起床拉開窗簾的感覺一樣,新的第一天還會繼續,明天任琴還會出現在他樓下的那套房裡,而不是躺近冰冷的停屍房。
這種感覺並不令人討厭。
或許是最近接觸的人太多了吧……
池青低頭看著自己的手想。
尤其遇到某位姓解的之後,他和別人產生不必要觸碰的次數比過去十年加起來還多。甚至下樓和任琴吃的那頓飯,都十分不符合他往日的作風。
池青擦乾手往回走,在長廊拐角處聽見一句:“周志義沒什麼好提的,鐵證如山,他對罪行供認不諱。”
聲音有點耳熟,是剛才碰過面把周志義從他們手裡接過去的刑警。
“……但是比起兇手,袁局這邊更擔心解顧問,哦,還有這位顧問帶過來的‘助理’,也不知道他們怎麼抓的人,讓兇手那麼害怕。”
耳熟的聲音說到這裡,另一把較為年老的聲音響起:“說實話,恢復解臨的顧問身份這件事,直到現在局裡都沒有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