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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從小學開始基本就記事了,她想到這裡,打起了十二萬分精神。
以前沒有任何底氣,就一句話:「你不是我生的,你媽媽是殺人犯,」她無論被怎麼對待,她都不能反抗。
現在她可以反抗,因為養母在用這些年的事情換錢。
在解除她們之間的這種關係,她不想對方多出一分。
「一學期五十塊錢書本費學雜費,12學期也有700塊錢。」金雲安算道。
「初中呢?」
盛夏立馬說道:「初中我學費也是減免的,每學期學雜費90塊錢,但是每學期我都有500塊錢的補助費,還有200塊錢的獎金,但我都是在家裡帶米去學校蒸著吃。」
李梅臉色有些紅,想著自己剛才應該在前面多說一些,後面這個死丫頭記事了。
她笑了起來,賠笑道:「那這樣,初中就抵消了。」
李梅心裡算了算前面的錢,兩千塊錢換算成現在的錢,乘以五,一萬塊錢。
居然才一萬塊錢?
怎麼可能只有這麼一點?
金雲安開口道:「算清楚了嗎?」
李梅臉色有些不好看了,原本他想著至少也弄個幾十萬回來,哪裡想到,算來算去,居然只剩下1萬塊錢了!
這哪裡夠?
金雲安站了起來,走到了女人面前,開口問道:「平時她有生病看醫生嗎?」
李梅回憶了一下,終於想到了一件事——
「她小學跟人打架,還害得我賠了五十塊錢。」
「算一百塊錢。」金雲安道。
盛夏委屈得要死:「她那一次去學校跟所有人說我媽是殺人犯,然後導致其他小孩子都欺負我!」
「你媽就是殺人犯,我又沒有說錯。」
金雲安臉色如常,只是拉住了暴脾氣的女兒,繼續說道:「平常雖然是舊衣服,但也好歹給了她衣服,從小學到初中,所有的衣服算一千塊錢。」
李梅一聽,大喜,兌換成現在的錢就是5000塊錢了。
「不管怎麼說,無論你做得好不好,你讓她現在依舊活著,這值兩千塊錢。」
李梅一算,兌換過來就是一萬,加上之前的就有兩萬五了。
他們家裡有一萬五,加這兩萬五,就夠上一中的擇校費了。
盛夏的婆婆都只肯給五千塊錢。
不行,還得再要一些。
李梅說道:「我再想想,肯定還有其他的一些費用了。」
金雲安看著她的臉,卻不再加錢,輕笑:「這個錢已經是我想著名頭給你湊了。」
她說話時明明在笑,李梅卻覺得後背發涼。
金雲安看著這個女人,說道:「我們先說清楚,這個錢給你以後,盛夏就是我的女兒。」
「當然當然。」李梅說道:「我以後絕對不會來找她了。」
「我給的錢是從她 5歲開始,一直到現在,也就是說從她5歲到現在都是我的女兒。」
「肯定的。你都給了錢,肯定就是你的女兒了。」李梅說道:「你什麼時候把錢打給我?」
「不著急,還有最後一個問題要解決。」
金雲安看向眼前的女人,鋒芒畢露:「既然她從五歲開始,就是我的女兒,你打罵我的女兒,這筆帳應該怎麼算?」
作者有話要說: 金雲安很好的,只要你對我女兒好,只要有這個行為,都會有回報。
更新了,明天見
第22章 解除收養關係
「你打罵我的女兒,這筆帳應該怎麼算?」
包間裡的空氣一下子像是凝固了一樣,原本鋒芒畢露的人在說完這句話以後,又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