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婚約 (第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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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開口。
本著你家有錢我家也有錢,兩家有牽連就能讓我們都更有錢的原則,蕭父開口了:“你看啊,小林都要21了,也不小了,既然回來了就該商量一下21年前的事兒了。”
林(不)時(小)逸(了):“……?”
“也是的,這婚約是肯定作數的,不過,當時他們的事傳的沸沸揚揚,時逸也不好要換人。”
蕭父笑了“那怎麼會換人呢?該是誰就是誰,只是……我們家比較講究感情,也想給孩子兩人單獨培養培養感情這一方面。”
蕭父比林父小點但也是從小和林父一起認識到現在的,也知道當初林父林母兩人鬧的有多不愉快,一直不願意要小孩,直到奔四十了才有了時逸。結果有了孩子就扔給保姆,得虧保姆還是很盡責的,一出事聯絡不上他們就來蕭家,要不然林時逸都不一定活到現在。畢竟蕭斷倚也是親生骨肉,即使不經常照看,沒有什麼特別豐厚的親情,也不能讓他們鬧成這樣。
林父林母自知他指的是什麼,但他們從來不忌諱別人提及他們這件事,要怪也不能怪他們,被逼婚被下藥都不是他們自己的選擇,即使有了時逸,沒感情就是沒感情,怪不得他們
“自然,時逸,你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