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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七年前第一次置業的投入開始算,升值大約五倍。
「這樣的分法應該是我分一千萬,你分五百萬,我父母分四百五十萬,你父母分一百五十萬。」她飛快報出數字,帶著些微挑釁,「你更喜歡這個分法嗎?」
陳琢理再度沉默,過了會兒,才尷尬而帶著難過地說:「都可以,如洗,我只是不願意分,為什麼你要分錢,我們又不是婚姻破裂了……」
「因為隨著我的死亡,我們的婚姻就是破碎了。」李如洗面無表情,冷酷地說,「婚姻破碎必然帶來財產分割問題,因為這牽扯到我們婚姻外的人,我的父母和你的父母,我不止是你的妻子,我也是我父母的女兒,我必須考慮我死後他們的生活狀況,他們還是我的合法繼承人,我理應留給他們財產和保障,所以我必須把咱們的財產分割,把我的那份留一部分給我本應贍養的物件。」
「我還有法定有撫養責任並且同樣是我的遺產繼承人的兒子,我還要為他打算,給他留下足夠財產。因為你雖然也是他的監護人,同樣有撫養的責任,但我死後,你還年輕,肯定會再婚甚至再育,到時候,你就不止一份責任,也不止一個繼承人。」
「如洗,你怎麼如此無情地討論這些問題……」陳琢理痛苦地說,「我現在根本不可能去想什麼再婚再育……」
「難道你能一輩子不再婚?」
陳琢理啞然。
他無法承諾,因為他知道自己未必能做到。
他動了動嘴唇,想說些什麼,但是李如洗做了個手勢阻止了他:「我們都是學法律的,都應該很現實。我不是要怨恨或譴責什麼,你再婚再育也是合理的,我只是為我的父母兒子爭取合理的權益和保障而已。」
陳琢理欲言又止,低下頭,最後也沒抬起來,只是低著頭,滿含痛苦說:「如洗,你早就不愛我了,對嗎?」
李如洗震了震,最後自嘲地笑道:「對呀。」
她微微仰著頭,臉上精緻的妝容依然如故,眼角上揚的弧度帶了不易察覺的閃光,磚紅色的嘴唇微微彎起,唇角矜持。
頸鏈上的月光石墜子閃著冷冷的光芒。
映著車外的店鋪人流青磚牆,有說不出的落寞和美麗。
陳琢理抬頭,眼含痛苦,對著她說:「對不起。」
「也沒什麼,」她吐出的字眼輕輕的,卻又好像很重,「我只是沒法再愛你了而已。」
陳琢理低頭看著自己相對併攏的拇指指尖,低聲說:「……我很怕失去你,所以,我不敢越雷池一步,整整三年……不論她怎樣哀求,怎樣引誘我……有時候我覺得自己堪比柳下惠……我當時總是有點茫然,工作環境總是一成不變,家裡的孩子,父母,家長裡短……我很需要調劑……如果早知道你會因此不愛我……我根本不會搭理她……」
「你是覺得我該誇你坐懷不亂?」李如洗譏誚地笑笑,「你確定你沒搞錯調劑的物件和方式?」
她對著車窗外別過去臉:「別再說這些陳芝麻爛穀子的事了,我不想再浪費時間,你也知道我時間不多了,說罷,你想要哪種分法?」
「不必了。」陳琢理望著窗外,輕聲道:「不用分。」
「……你都拿著吧,照你說的,買兩處房子,兩處房子都寫噗噗的名字,剩下的,你自己看著處置吧。」
作者有話說:好喜歡大家評論情節,這一直是我寫作的動力。謝謝大家的推薦票和打賞!
第10章 買房
不知道是不是讀法律的人骨子裡都是有點愛好公平的傾向,雖然陳琢理這麼說,李如洗也沒想佔他便宜,她依然傾向於自己提出來的第一種分法。
她看了好幾家中介的房源,很快將噗噗和父母要住的房子定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