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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不會了,你是我第一個主動請客的。”李文說著謊話都不用打草稿,出口成章。
“你不說話,我就當你答應了。”李文沒等李曼曼發話就拉著她離開了。
“我們這是去哪?”李曼曼準備一個星期後,拿到簽名表就把眼前的打工仔甩了。
“去車庫,開我的車。”前一個女朋友嫌棄自己沒車,跟有車的人跑了,他就買了市裡最貴的一輛車,正準備去前女友面前顯擺顯擺,讓她後悔跟自己分手。
“這車,是你們公司配備的?”李曼曼超喜歡這輛車,家裡買車她看中的就是這一款,就是價格貴了,家裡捨不得掏錢,最後買了輛麵包車,她都不好意思開出去。她反對了好久,都沒用。
“不是,公司配備的是輛麵包車,這是我自己買的。”麵包車裝的人多,載重也多,用著很方便,就是外型不好看。他也不喜歡,還是自己的車好。
“你的?你們公司的人都買得起?”不是李曼曼看不起打工仔,她爸媽工作這麼多年,也就用得起麵包車。
“他們,就一個打工的,買得起就不會在公司打工了,早出去當老闆了。”這款車都是老闆級別的在用,連政府的人都用不起,更何況一個打工的。
“你是公司的老闆?”李曼曼驚訝了,她看人一向不會出錯,這次怎麼就出錯了?
“老闆是我妹妹,我是公司的總經理。”李文不想當公司的老闆,一個總經理對他來說就已經很了不起了,他還是有自知之明,他管理不了一個大的公司,隨便給他一個不用做事的職位就可以了,只要有錢不去上班他都樂意,但這也只能想想。
李曼曼看著李文的眼光熱了起來,這就是她一直要找的物件,有錢有車,長得還不錯,越看越滿意。
李文幾句話就套出李曼曼家人的工作,職位,還有家庭情況。聽著李曼曼說著家裡的事,他覺得娶了李曼曼也是不錯的,李曼曼一家都在政府工作,還是工商局,這對他家幫助最大了,做生意沒有政府的幫助是最難的。商人見著當官的都要低頭彎腰,為了辦事還要送禮送錢。送的錢比開公司的錢還要多,有了在政府工作的岳父,錢花的絕對要少很多。
“曼曼,我可以這樣叫你嗎?”李文決定追求李曼曼,用最快的時間拿下她。
“嗯。”李曼曼對李文很滿意,家裡錢多,房多,還有在京都的朋友。隨便請自己一個飯就花一百塊,她還沒吃過這麼貴的飯菜。
“曼曼,這個手機送給你。”手機才問世不久,用的人不多,李家就開了一家賣手機的銷售店,買的人不是很多。這手機本是為了給前女友一個驚喜,當她的生日禮物的,現在用不著送給前女友,送給現女友也不錯。
“這很貴吧?”李曼曼看著粉粉的手機,喜歡極了。
“只要你喜歡,再貴都值得。”李文也覺得貴了,但買的人本來就少,不貴他家就賺不到什麼錢。為了賺錢,貴一點沒什麼關係。
“還是不要了,你拿回去,我不能無緣無故的收你的東西。”李曼曼看了幾眼,就放到了李文手裡。手機太貴了,她不能接受。
“李曼曼,你聽著我要追求你,從看你的第一眼,我就愛上了你,我一定要娶到你。”李文對著李曼曼一字一字的說著。
李曼曼呆了,從來就沒人對她說過這麼動聽的話,沒人追求過她,她一直渴望一段愛情,現在愛情降臨了,她不知道該怎麼辦?她要接受嗎?她反覆的問自己。
李文把李曼曼抱進了車,送她回家了。
“曼曼,這手機裡有我的電話,你接受我就打電話給我,實在不行發一個資訊也可以。”李文把手機塞在李曼曼的包裡,開著車離開了。
李曼曼看著車離開後,回到了自己的房間,想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