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七章 丟失的兒子9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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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人到了S市以後,一開始住在了原主父母家中。不過由於人太多,所以還是靠著王紅和雲樂打地鋪,兩個孩子分別和許父許母睡,才擠了下來。 而沒過多久,原主的前夫就找上了門,遞給了雲樂一把鑰匙,替雲樂解決了住房的問題,還順路辦好了兩個孩子的入學手續。 雲樂也沒有拒絕,直接接過了鑰匙,道了聲謝。 原主記憶中,也是有這一出的,畢竟原主那時候才剛剛找回兒子,工作也不好找,自然解決不了住的問題。 長期住在自己父母家,一方面是過於麻煩自己的父母,另一方面是因為離學校太遠,對趙亭竹的教育不太好,所以接受了趙傑的房子。 但是也因此,原主十分堅決的拒絕了趙傑每月增加的五千贍養費,甚至連原來的兩千也不肯要。 不過對於雲樂來說,並不存在這些問題,因為她不是原主,所以並不是特別恨趙傑。 說實話,在當時那樣的情況下,趙傑的行為或許是有些無情,但是出於長遠的考慮,也不能算錯。 畢竟一個是不知道能不能找回來,找回來會怎麼樣的兒子,而另一邊是岌岌可危,但是可以挽救的事業。 況且趙傑雖然明面上說每個月給原主兩千贍養費,但是這些年來隨著他生意越來越好,給原主的錢也越來越多,只是沒有明面上給,而是暗地裡透過許父許母轉交給原主。 只是原主一直記恨著趙傑,所以不願意多收他一分一毫。 但是雲樂則不同,首先她覺得對於現在的趙傑來說,一套可以給她們暫住的房子,以及每個月五千的贍養費,並不算什麼難事。 況且趙傑對趙亭竹本來就有一定的責任,不過再多的,雲樂也不會要了,畢竟做人要有限度。 而另一邊的張南在回到自己二姨家,準備帶走張明,去自己表哥家的時候,才發現王紅已經帶著張明離開了自己二姨家。 於是張南立即趕回了張家,想帶走張明,順路質問一下王紅,這個成事不足敗事有餘的女人為什麼在這個時候帶走自己的兒子。 卻發現家裡根本不見王紅和自己兒子女兒的身影,甚至連她們的衣服都被收拾得乾乾淨淨。這才發現了不對,趕緊四處去找。 結果一打聽才知道,王紅趁著自己離開這段時間,帶著張明和張燕和雲樂一起乘車離開北坡村。 至於去了哪裡沒有人知道,無奈之下張南只能去派出所報案,說雲樂拐帶了自己的老婆孩子。 民警們聽張南這樣說,一開始有些震驚,畢竟雲樂是來找孩子的怎麼還把別人的老婆孩子拐走了呢? 但是畢竟有人報案,也不能不管,於是也著手調查了一下,發現雖然的確是雲樂帶走了張南的老婆孩子,可是從調查的情況來看,王紅是在完全清醒的的情況下,帶著張燕和張明離開的,並不是被拐帶。 可是張南並不願意接受這樣的結果,他十分堅定的認為就是雲樂拐帶了自己的老婆孩子,不然王紅怎麼會無緣無故的離開自己呢? 甚至說民警和雲樂勾結,拐賣人口,躺在派出所門口撒潑打滾。 無奈之下,民警們只能打通了雲樂的電話語氣委婉的詢問是不是她帶走了張南的老婆孩子。 雲樂十分乾脆的承認了是自己帶走了王紅她們,但是卻告訴民警,是王紅自己求著她帶走她的,而且來到S市之後,王紅就帶著張蘭和她分開了,所以她也找不到王紅的人人。 至於張明,也就是趙亭竹,確實是和她在一起,不過是王紅以帶她離開北坡村為條件,留下了張明給自己,加上張明本來就是自己的孩子,所以也沒有犯法。 希望民警可以不要告訴張南她們在S市的具體位置,讓她和自己的孩子好好團聚。 聽了雲樂的解釋後,民警雖然有些頭痛,但是也表示理解,而且雲樂帶走張明並沒有犯法。 至於王紅和張燕,那是張南的家事,就算他們想幫也無能為力,況且S市那麼大,怎麼去找兩個特意離開的人呢。 於是民警們只能輪番上陣,勸說張南離開,不要在派出所門口鬧。 在屢次勸說無果後,直接將張南拘留了幾天,張南也就老實了,只是逢人就說派出所有黑幕,和外人一起拐帶了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