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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水落石出的那一天。 就我本人而言,請恕我不能透露自己的姓名,相信你會理解箇中緣由。 幾年前,在加利福尼亞的利維賽,一位年輕女子被殺。如果我沒記錯的話,那是一個“萬靈節”之夜!我可以寫一封很長的信,詳細引證這樁利維賽兇殺案與佐狄亞克案的若干共同點。即使這兩樁案子不是同一個人所為,我敢打賭,警方經過比較分析之後,一定能發現它們之間驚人的相似之處…… ……請給科洛斯警長掛個電話,他知道“我決不放棄”。 埃韋立先生,我過段時間會再與你電話聯絡。請務必抽空了解一下這樁案子。利維賽警署有大量的資料,舊金山警署也有。但願他們能放下架子相互合作,如果他們已經開始合作了,但願他們能就此案互通情報…… 鮑爾·埃韋立很快獲得了一年多前利維賽警署寄給納帕警署的材料,並專程去利維賽檢視警方檔案。 奇蕊·蕎·貝茨被害時身中數刀,很像佐狄亞克在貝利葉沙湖畔對西西麗婭·安·謝帕德所下的毒手。和佐狄亞克一樣,殺害奇蕊·蕎·貝茨的兇手也曾在案發之後寫信給當地報紙《利維賽創業者》,在描述部分作案細節的同時,提供某些只有警方和兇手才知道的線索,而且和佐狄亞克的信一樣,寫得似真似假,雲裡霧裡,並在信的末尾威脅當地居民,說他將繼續濫殺無辜。這位利維賽作案人也特別重視紀念日,曾在奇蕊·蕎·貝茨被害6個月之際,寫信給警方、媒體和受害者家屬,還有在信封上加貼雙倍的郵票等等,都很像是佐狄亞克的作派。尤其是那些信上的落款,原先人們並不知道是字母Z還是數字2,現在看來無疑是佐狄亞克的第一個字母。 經慎重詳細的調查分析,北加州有關當局,特別是舊金山警署監察長比爾·阿姆斯特朗認為,兩案之間確有某種聯絡,極有可能是同一作案人。更多的專家相信,奇蕊·蕎·貝茨謀殺案確係佐狄亞克所為,儘管也許不是他的第一樁命案。加州司法部筆跡鑑定家謝伍德·莫里爾認真驗證了課桌上,以及奇蕊·蕎·貝茨的兇手在信封和信中的筆跡,其結論是:“毫無疑問是佐狄亞克的作品。” 1970年11月17日,星期二,鮑爾·埃韋立撰寫的有關奇蕊·�蕎·�貝茨謀殺案的調查文章發表在《舊金山記事》報上。 有專家推論道,假如奇蕊·蕎·貝茨命案真是佐狄亞克系列兇殺案的首例,或首例之一,那麼這位冷血殺手極有可能系利維賽人氏,而且其早期的作案手法應該相對的幼稚、自然、缺智少謀,並建議警方先集中兵力擺平此案。 不管怎麼樣,自從利維賽案作為佐狄亞克系列兇殺案之一公諸於眾後,佐狄亞克與媒體的聯絡方式大變,而且次數漸少。 淡出場面後近5個月,1971年3月15日,星期一,第16封佐狄亞克來信寄到《洛杉磯時報》。信是從舊金山東面15英里處的�普利�然頓寄出的。自立案以來第一次,信封上沒有舊金山的郵�戳。〓� 這是佐狄亞克。 正如我曾經說過,本人“是不可能被擊敗的”。如果那些成天繃著臉的藍豬們真想抓住我的話,就不要再在那裡紙上談兵,而是實實在在地拿出點行動來。因為他們越是磨磨蹭蹭舉棋不定,我積累的奴隸就越多。我確實應該嘉獎他們終於翻出了我幾年前在利維賽欠下的老賬。但他們僅只找到最容易最明顯不過的一例。我在那一片犯下的案子還多著呢。我這一次之所以寫信給貴報,是因為你們不會像有的人那樣,把我埋沒在內頁或末版。 舊金山警署…0(佐狄亞克標記——筆者注)…17+ 一週後,1971年3月22日,星期一,佐狄亞克給《舊金山記事》報的鮑爾·埃韋立寄去了第二張明信片。 明信片的背面剪貼了一幅藝術家繪製的風景畫,據後來查證,是內華達州與加利福尼亞交界處的塔霍湖松林旅遊村。兩天前,《舊金山記事》報首次刊登了這處正在興建的旅遊村的廣告,風景畫也是隨廣告一起頭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