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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的事情啊,最有意思的當然是品嚐不同口味的血,另外到處逛一逛其實也挺有意思的。” “到處逛?” “嗯,你不覺得整天呆在古堡裡面很無趣嗎?哦,你當然不覺得,好吧我們換一個方式來說,你難道不覺得出去走走很有必要嗎?不論是增長見識,又或者是放鬆心情提高學習的效率什麼的,都很不錯。” 溫內爾覺得埃文大概是對原主的印象太深了,又或者是單純的誤解了自己之前所說的話的意思,以至於把自己完全當成了苦修士。 “去哪裡逛?” “去哪裡……要是有目的地那就不叫逛了,那隻能叫做出門辦事。我覺得逛之所以很有意思,就是因為你壓根不知道逛的時候會去哪裡,又會遇到什麼人。誒我曾經隱藏在第二人類帝國,裝作一個落魄的貴族走在街道上。 “當時的場面真的很有意思!哈哈哈!!不知道多少人類小心翼翼的看著我,等我過去的時候還深深的鞠躬,生怕得罪我。那時候我就想啊,人類這個生物真有意思,所以我又去了更多的地方。 “混在人類裡面,去戲劇團裡面變魔術,去宴會里面當個侍者,去街頭上畫畫……我幾乎什麼都幹過,嗯,當然,一些容易和人類強者接觸的工作我可沒有幹,我可不想因為這點事情驚動了父親。” 溫內爾看他說起這些事情的時候眼睛亮亮的,那一雙眸子裡的猩紅淡去,更像一對閃爍的紅寶石,嘴角勾勒起笑容,一頭銀白的髮絲在月光下閃著光華,好看極了。 若不是真切的看到了這一幕,溫內爾著實不會想到,一個口口聲聲都是喝血最有意思的傢伙,竟然還有混跡人類社會的愛好。喜歡快穿裡的病弱反派()快穿裡的病弱反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