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 我可不是在邀功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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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飯吃的火鍋,店裡的人很多,四周嘈雜之聲不絕於耳,大冷天的就適合吃這個,熱氣瀰漫,約上個好友邊吃邊聊,氣氛感十足。
而他們這一桌說是好友,但也只是剛剛認識,說不是好友,氣氛感比起其他桌半點不差。
畢竟有個自來熟的人坐在對面,那副熱絡的樣子,恍惚間彷彿認識了許久。
再加上坐在一起涮火鍋,像這樣在同一個鍋裡撈東西吃,天然的就會把互相間的距離給拉近,便連姜離對眼前這個人都少了許多的疏離之感。
林洛覺得除了上述原因之外,還有一大主要因素——拍了這麼久的影片,終於線上下見到粉絲了。
“原來你就是那個姜姜執筆,我很久之前就關注你了,我是你的小迷妹,伱的影片我經常看的。”
“你的毛筆字寫得好好啊,看你歲數比我要小得多,怎麼毛筆字寫得這麼好,你怎麼練的啊!”
“多寫多學多看,如此便能練出來了。”
林洛在旁邊覺得這話耳熟,我肯定在哪兒聽過。
“需要天賦的吧?”
“天賦如何倒並不打緊,最重要的還是勤學苦練。看你喜歡誰的字,然後去尋他的墨寶每日照著臨帖,苦練不輟,如此堅持七年,此事因人而異,總之何時不用帖子便能寫得分毫不差,便算是已有所成。如若想更近一步,譬如寫出神韻,到那時看得才是個人天賦。”
看在對方是自己粉絲的份上,姜離罕見的說了不少的話,而顧若蘭瞧著她認真的樣子,微微沉默,苦練不輟,七年
你好像是真的想教會我寫毛筆字。
“你說的苦練得練很久吧?”
“倒也還好,每日練上兩個時四個小時便可。”
“那還是算了,我這個人三分鐘熱度,每天四個小時,然後要練好幾年,我肯定沒那麼大的恆心和毅力。”
“嗯。”
聞言,姜離只是嗯了一聲,想練字最要緊的就是堅持,三天打魚兩天曬網肯定不行,而且練這個東西沒有必要。
起碼在現代沒有必要,寫個都是用鍵盤敲字,也用不著給誰寫信,想說什麼打個電話,發個微信就好。
字練的再好也沒什麼用武之地。
甚至在這個時代,寫字都成了一種興趣愛好。
當真是時代變了。
正在這時,一串電話鈴聲響了起來,林洛放下筷子,拿出手機看了一眼,是老媽打過來的,起身道:“你們先吃著,我去外面接個電話。”
“嗯。”
“對了對了,大佬,相互眼熟一下唄。”
“好。”
姜離輕輕頷首,現代總有許多奇奇怪怪的用詞方式,讓人摸不著頭腦,但這題她表示自己會做。
類似這種話在網上經常看到,什麼大佬大佬快眼熟我。
她還特意去網上查過,就是認識一下的意思。
顧若蘭拿著手機等了一會兒,隨後疑惑的問:“你出來時沒拿手機嗎?”
“為什麼要拿手機?”
“不是要互相眼熟嗎?當然要掏手機啊,咱們倆加個微信,然後回關一下抖音,到時候還能互相推廣一下影片什麼的。”
?
姜離緩緩打出一個問號,眼熟不是認識一下的意思?
怎麼區區兩個字就有這麼深的含義,又是抖音互關,又是加微信的。
她從兜裡摸出手機和顧若蘭加了下微信,微信好友成功變成了三人,輪到抖音回關時出了些問題,青少年模式沒法回關,“抖音回關得等一下,等他回來才行。”
聽到這話,對面的顧若蘭一愣:“為什麼要等他回來才行?”
“他給我設的青少年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