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 這個我們不認的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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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轉回來,看向林洛,“雖然你們雙方的意願一致,但是不行。精神疾病患者,還是個未成年。
說句不好聽的,如果她在外面犯了事,她這種情況是無法承擔任何責任的,所以必須需要個監護人,而你的年齡又無法收養她,也不能充當她的監護人。
所以我們必須要給她放到收容所裡,實施社會監管。”
到這會兒,林洛終於醒悟過來,“陳警官,您可能有所誤會,她其實成年了。”
“成年了?我怎麼看著不像?”
“雖然看著不像,但確實成年了,就是長得面嫩。”
“你成年了?”陳建平又把目光轉過去。
“嗯。”
“確定成年了麼?”
姜離接著點頭,“嗯。”
陳建平點點頭,“哦,那這樣的話就不需要監護人了,成年了的話,也能承擔起一定的社會民事責任。”
未成年,存在精神疾病,還沒有任何的身份資訊,一下子沾了這麼三條,如果沒有個監護人的話,按照規定,是一定放進收容所裡的。
不過規定是死的,人是活的,真到了辦事的時候,規定是規定,事還需要人來辦,只要成年了就能說的過去了。
雖然不一定真的成年,但華夏人總是善於裝糊塗,什麼事都可以變通著來。
身為一個從業多年的老警察,他對這裡頭的一些規矩門清。
而如果拋開警察的身份,作為一個父親,出於共情的心理,陳建平並不希望讓這個自稱皇帝的精神病女孩兒進收容所。
那收容所裡是個什麼情況,他很瞭解,比拘留所強不到哪去。
好在這個小夥願意收留她。
至於為什麼願意,陳建平倒是想過原因,想來想去,他覺得除了這個小夥子有顆好心腸之外,很有可能是因為看上人家了?
畢竟拋開精神病不談,這姑娘長得實在漂亮。
他倒也沒什麼反對的,只要不嫌棄,你娶個精神病,也算是為社會做貢獻了。
挺好的。
也不知自家閨女
想到這裡,陳建平在心裡嘆了口氣,隨後打起精神,“我剛聽你說,你們倆現在一塊擺地攤,是吧?”
“嗯。”
“那也算是參與了社會活動,有了一定的社會生存能力,挺好。”
說到這裡,陳建平扭頭在旁邊看了看,從那個年輕警察的大腿旁提起個袋子,然後在裡面掏出個牛皮紙的檔案袋。
“這是從戶政部批下來的,給她先建一個初步的檔案,一會兒籤個字,寫一下姓名、年齡這些基本資訊,再按個指頭印。
裡面一式兩份,一份我們帶回去,一份留在這。
如果遇上查身份證、查戶口的,可以拿出來用一下,要是一直找不到親人,或者找不回原戶籍,以後辦戶口的時候也能用得上。”
“對了,年齡千萬別寫三十,這個我們不認的。”
【最近三陽了,很難受,關於身份的事就到這吧,算是把這一塊交代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