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部分 (第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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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鳳驕,於是對症下藥地忽悠道:“那是當然。林清霞和林鳳驕剛開始也是普通的女孩兒,一個在逛街時被星探發現,一個在舞廳當舞女被導演看中,於是拍電影就一炮而紅了。你女兒李賽鳳長得不比她們差,缺的就是一個機會,而我正好可以給她這個機會。別的不說,只要你女兒拍了我的電影,三年內賺的錢,就足夠你們全家搬出公屋,住進自己的大房子!”
李母被康劍飛描繪的未來給弄得眉開眼笑,主要是趙雅之在旁邊,大大增加了康劍飛說話的可信度。
趙雅之在一邊聽著康劍飛滿嘴跑火車,突然發現這傢伙不僅滿腹才華,連騙人都這麼在行,自己不就是天天被他哄得高興嗎?
李母還未說話,康劍飛又是一桶冷水澆下來:“不過想要當明星,可不是簡單的事情。首先你女兒現在是個新人,她這部電影的片酬只有3000港幣,這已經是當年林清霞拍《窗外》時的一倍了。還有就是這部電影只能讓你女兒小有名氣,真正想成為大明星的話,就必須要有公司對她進行專業的培養、包裝和宣傳。我的東方夢工廠別的不行,但培養明星的能力還是有的,我們公司就是一家制造明星夢的工廠。”
李母已經完全相信康劍飛的話,心想:是啊,要當大明星肯定不容易,這位康先生說得有道理。
康劍飛拿出兩份合同,繼續道:“如果你女兒想成為大明星,現在就可以和我的公司簽訂經紀合約,我保證她每年至少能出演一部電影。只要我違背這個承諾,這份合約自動作廢,而且我會付給你們二十萬元的違約金。”
李母端著合同讀起來,她一個普通家庭婦女,哪裡看得明白合同裡潛藏的道道,只覺得這合同處處為自己女兒著想。另外那個合約期限十年也無所謂,反正十年之後女兒才24歲,還年輕得很。
康劍飛一臉真誠地笑容,將筆塞到李母手中,說道:“李太太要是覺得很是,不如我們現在就簽了吧。”
李母像是中了傀儡術一樣,拿著筆就要簽名,當筆尖碰到紙面時才猛地反應過來,抬頭對康劍飛說:“要不等我丈夫回來再討論一下吧?”
康劍飛不知道李賽鳳的父親是什麼情況,萬一是個死板保守的偏執性子,那豈不是節外生枝?康劍飛可沒那麼多閒功夫花在這上面,既然李母這麼好忽悠,那就趁機先把合同簽下來再說。
“這種好事李先生怎麼會反對?主要是我還有其他要事辦,今天路過這裡順便就過來了。”康劍飛以退為進道,“這次我們一共看中了五個女孩兒,如果李太太不信任我那就算了,我另外找其他人就是,這種機會應該會有人搶著要。李太太,那我們就再見了,祝你女兒學業有成!”
對於普通家庭的女孩子來說,學業有成哪有立刻拍電影城明星實在?
李母連忙挽留道:“康先生等等,我不是不信任你。趙小姐是大明星,你又是大老闆,沒必要騙我們這種窮人。康先生要是急的話,那我就先把合同簽下來。”
在康劍飛的微笑中,在趙雅之無語的眼神中,李母很快在兩份合同的監護人一欄上籤上大名。有了監護人簽名,這事基本上就已經搞定了,至於李賽鳳這個小丫頭,康劍飛有十足把握說服她。
離開李家之後,趙雅之忍不住數落道:“阿飛,本來好好的一件事,對那個叫李賽鳳的小姑娘也是好事,倒被你的弄得變了味道,光明正大地等她家裡人聚齊了一起商量不好嗎?萬一以後人家反悔打官司怎麼辦?”
“呵呵,習慣而已,下次我一定注意。至於打官司,法律可沒規定必須未成年人的所有監護人到場才有效。”康劍飛“慚愧”地笑道,他倒沒有太險惡的用心,只是習慣性地用最省心省力的辦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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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8【最後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