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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抬眼看了看林肯和艾瑪,似乎想到什麼,又看了艾瑪幾眼,皺起了眉頭。
“抱歉,我沒有看到你所說的什麼東方女孩,如果不住店,就趕緊滾吧。”這是她的回答。
林肯挑了挑眉,沉默片刻,就在艾瑪以為他會動手殺了這老人的時候,他才禮貌地和老人家說了一聲再見,然後走出旅店,圍著它轉了一圈,突然在旅店延伸入森林的地方停下來。
他蹲下身看著土壤上不起眼的腳印,輕笑一聲,再次拿出繩子,綁住了艾瑪的雙手,並且留出了一截繩子,牽在手裡。
“艾瑪,我現在告訴你的,等會兒找到厄里斯後也會告訴她。那就是,如果沒有把握,在逃跑的時候千萬別往森林裡跑。每年因為迷路死在森林裡的遊客不計其數,很多時候一兩年都找不到他們的身影。不過,我對森林很熟悉,所以,如果你們想透過穿過森林躲過我的話,最好等你們有把握再說。”林肯用著一副老師教導學生的語氣平靜道。
“……閉嘴,你這變態!”回答他的是艾瑪的咒罵。
林肯不再理會她,他猛地將手裡的繩子一拉,沿著腳印,走進了森林。
不得不說,厄里斯在逃跑的時候也保持了足夠的冷靜,因為她還知道清理自己的足跡,雖然她似乎不知道該怎麼做才是徹底反追蹤。但她的胡亂破壞確實起了作用,起碼對於林肯這個優秀的獵人來說,直到天完全黑了,他才在一個小溪旁找到了她。
為了躲避他的追蹤,厄里斯並沒有生起火,正坐在地上休息的她看到了林肯,微微一愣,立刻掉頭就跑。而林肯只是不慌不忙地將艾瑪牢實地綁在一棵樹上,給了厄里斯充足的逃跑時間後才迅速追上去。
比起因為太暗森林地形過於複雜而磕磕絆絆的厄里斯,在森林裡飛快穿梭的林肯就像是百米賽跑選手一樣,沒過多久他就繞道堵住了厄里斯,直接將她按到地上,一隻手死死壓制了她的雙手,另一隻手用力按向了她腹部的傷口。
厄里斯皺緊了眉,卻沒有哼一聲。
嘖,倔強的孩子。
林肯看著厄里斯狠狠瞪著自己的雙眼,不可否認,他喜歡這雙眼裡的倔強和不屈,但可惜的是,通常來說,在生命威脅下,任何不屈都會逐漸變成驚恐和妥協求饒,然後服軟,然後面對現實,然後絕望,然後……
死亡。
就像一隻被獅子咬住了脖子的羚羊。
只要他手裡漸漸加上那麼一點點力氣……
厄里斯嗚咽了一聲。
果然。林肯看著那金棕色雙眼裡漸漸流露出來的痛苦和乞求,心裡有些瞭然的同時,也有些遺憾和惋惜。他的大拇指已經硬生生插/進了她的傷口裡,溫暖的肉/體和溼滑的鮮血漸漸勾起了他對殺戮的衝/動。
只要他在再用力往上,他就能扯出她的腸子。
就在這裡,此時,此刻,殺了她?畢竟他的原計劃是隻留艾瑪一人,而且從資料上來說,同時培養兩個人的風險太大了。但是,他又不得不承認,他喜歡這女孩,他被她吸引了,比起艾瑪,他更想毀了她。
就在林肯猶豫的一瞬間,他身下的厄里斯突然動了,如同大多數被男人按倒在地的女性一樣,她猛地躬起了膝蓋,朝林肯的某處撞去。林肯的反應非常快,他很快就壓制住了厄里斯不安分的腿,可誰知,她的那一腿只是幌子,她在他分神的瞬間,猛地抬頭,用自己的腦門用力磕向了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