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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宴會是想搶在我的兄弟們前讓他成為我的人,至少讓別人以為我們是一對,當他接受的時候我興奮的不能自已。
這是我一生最後悔的決定。
如果我沒有帶他去,會不會有可能有一天我能和他走到最後?
那一天,我爸叫他上去,語氣尖銳刻薄,他卻極少說話,只是久久的看著我的父親,目光裡是我看不懂的哀傷。
然後,他說,他是顧鈞,字寧歌,是我父親的父親,呵呵,也就是我的爺爺。
當我知道他真實的身份的時候,我就知道,這輩子我與他,再沒有任何可能。
他走了。
據說是環遊世界去了,我那個傻弟弟顧涯居然跟著他跑,反覆被拒絕仍然鍥而不捨,真是個傻瓜。
我喝下不只是第幾瓶酒,狠狠的嘲笑著顧涯。
可是顧涯離他不過是一個城市的距離,我與他卻隔了無數個國家,半個地球。
顧涯那個傻瓜,他這樣的傻瓜只會跟著那個男人跑,做那個男人的跟屁蟲,有什麼用?
為什麼,我也願意這樣開始,去放下身份,放下工作,放下家庭,去做他的跟屁蟲了呢?
顧鈞,我的爺爺,我的。。。。。愛人。
我願意放下一切,去不顧一切的跟隨你。
跟隨你走遍祖國大好河山,跟隨你走過烈日下的沙灘,跟隨你走過亞馬孫深處的叢林,跟隨你走過繁華的城市,跟隨你走過荒無人煙的沙漠。
只要讓我能夠看到你。
你只要一回頭,就能看見,我站在你的身後。
MY LOVE;MY LORD;MY GOD。
顧涯番外:
我是顧家的兒子。我從來沒有對這個身份感到驕傲自得或者有壓力。
在一次影展上看到那些充滿美感的瞬間,我就愛上了這個職業。
捕捉美好,充滿誘惑力的字眼。
於是我義無反顧的投身於此。
有時候,我也會想,要是當初聽從家裡的安排,或許就不會遇到那個讓我心動,又讓我心痛的人。
但是……
要是再讓我選擇一次,我還是會義無反顧的投入攝影的天堂。
遇到他,再親手留下他所有的瞬間。
笑得肆意的,溫柔注視的,寧靜安睡的……
他是我的愛人。
從前是我的英雄,還是……我的爺爺。
被破身的感覺很糟糕,但總體還算是柔情蜜意吧。
在不知道彼此身份的情況下。
結果,一夜情物件出現,自己最大的威脅不是來自幾個兄弟,而是天生血緣。
我第一次怨恨自己身上流動的血脈,但我也發自內心的感激這讓我和他是如此的親近。
在他們還沒反應過來的時候,果斷收拾好各種證件離開。
追隨他的腳步就好了。
愛或者不愛?
看到他,看到他我就能知道了。
然後我領著他環遊世界。
一次次已被吃掉了為藉口爬床。
然後被踹下……再爬……
臉皮?那是什麼?可以吃的麼?
每一天的相處,都會讓我更愛他一點。
不是血緣之間的親近,是真的愛了。
真的真的,好愛好愛……
然後在我終於得逞的第二天早上,
我收到了他留下的字條。
“冷靜冷靜。”
找了一個月,找了一年,找了一千天。
我還能再找到他麼?
我躲在房間裡,看著牆上貼滿了他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