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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小,現在的開銷就很大了,等到孩子再大些,需要上學唸書了,開銷就更大了。家庭本就不富裕,實在拿不出太多的錢。如果對方非得逼著,那她就只能離婚了,她不願意以後都遭罪!
事不關己,王小熙的父母哪會在乎這些,他們只知道一件事,是你陳虹的男人把我家孩子撞著了,甚至還斷了條腿。孩子的這輩子可能都因為這事兒毀掉了,你決定可憐委屈,那他們又上哪說理?
沒別的話,不同意他們的要求,那就報警告法院。他們怎能只因陳虹賣了慘,就真的心生憐憫?
兩邊意願不照,這等大事,誰也不願意讓步。
既然如此,陳虹也不願意在這裡多留了,她想要走了,可王小熙的父母哪能願意。不說清楚還想走,哪這麼好的事?
王小熙的父母拉著陳虹,是怎麼著都不讓她就這麼走了,除非她能答應子的條件,並且先留下醫藥費,不然今天就別想走了。不僅如此,他們還讓陳虹寫下自己家的地址,這樣他們才能方便的找到陳虹還有她的男人,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廟!
濃濃的逼迫的意思,陳虹是怎麼著都不同意,可她想走不得,只能留下自己的電話號碼以及自己丈夫的電話號碼。
得悉這倆人都有電話,王小熙的母親更加生氣了。電話可是稀罕玩意,他們村子裡,能有電話的家庭屈指可數,這夫婦竟然人手一個,這教他們如何相信這倆人是沒錢的!
陳虹稱這都是工作的問題,沒電話不行,他們家也不富裕,結婚這些年,就沒攢下什麼錢,現在還有了孩子,以後花錢的地方多了去,她還天天愁呢!
這一家子人簡直不講理,陳虹是早上到的,可到家的時候卻已是下午了。她留下了自己的家庭住址,不然她根本回不到家。
孩子在上幼兒園,現在已經是過放學的時間,陳虹沒在家坐,就急著到幼兒園去了。而她的丈夫,現在應該還在開車,一想到今天自己受到的氣,她就委屈。
幼兒園門口,陳虹的孩子已經在這裡等她好久了。小孩子因為接的晚了,生氣的不去牽媽媽的手。孩子一個人走在前面,陳虹在後面無聲啜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