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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我叫方岷。我和施老師的緣分始於他的自我介紹。
第一次見到他是在柳鎮中學的小教室,座椅很破舊,一動就會咿咿呀呀地響,我生怕它們哪天散了架。
同學們都嘰嘰喳喳地說,新來了一位長得很帥的英語老師。我不喜歡英語課,更不喜歡英語老師。
但我沒想到,這位老師能那麼驚艷。他伸手敲了敲我的桌子——那時我剛趴著睡著——就溫柔地看著我,不責怪我、也不叫我,不知為什麼出了很多汗。
汗流進他的襯衫裡,濡濕的那片會叫人想入非非。
我的語言類課都不好,想不出什麼形容詞給他,但我知道,那是我見過最美的畫。逆著光,鏡片遮住小半張臉,斯文又溫柔。
課上他給我們講英文詩——我分不清是美音還是英音,總之很像聽力磁帶裡的發音,但是比它們誘人。每次老師捧著書望向我,都像是在勾魂。可我知道,那只是再普通不過的一眼,他在為眼睛找個焦點罷了。
原來的英語老師很古板,五十多歲了,只會叫我們背單詞背課文背筆記背語法。背背背,我最討厭的就是背!花費時間就能完成的事兒,沒有任何技術含量。
可施老師不一樣,他給我們講故事,然後教我們寫故事。他還會給每個人的文章寫很長的觀後感,用的是很好看的花體——但板書又是非常清晰的正體。
我的施老師好有魅力啊。
他還會在課上念我們寫的文章。
我把故事改了好幾遍,甚至背會了好幾個高階單詞,終於被他念到了。我真牛逼!
老師是和煦的,整個人散發著讓人敬而遠之的氣息。
可我是誰,我是方岷啊,最喜歡挑戰不可能的方岷。死心眼的方岷。
那時候我覺得施老師笑一下整個教室都亮了,當然他不是對我笑的,我時常納悶,明明我成績也不差,他的課上我也還算聽話,怎麼他就這麼不待見我。
不過,十八歲不到的我確實還挺討人厭的。
我給他寫信,他不要,眼皮都不抬一下,只叫我下次考試好好努力。
每次我去辦公室找他,他都會避嫌一樣找很多同學一起講課。
我為了給他發簡訊偷我爸的手機——並因此討了好多頓打——可他一次都沒有回過我。
我還總是給他送飯,我自認做的還不錯,可他都是笑笑,叫我自己吃掉,下次不要再送。
我知道,是我配不上。
老師去過八個國家,會說三門外語,從全中國最好的師範大學之一畢業。他能來這種小地方,不過是陰差陽錯的偶然。
他終究是要走的。
可有什麼關係呢?我也是要走的。
總有一天,我會追上他。
大概是被我的死皮癩臉感動了吧,施老師居然告訴我,只要我考上重點大學,他就跟我在一起。
我回家後一晚上沒睡著覺,在家高興得捶牆,結果又討了一頓打。沒事,疼就疼吧,讓我清醒一點好刷題!
鬼知道那段時間我有多缺覺。連單詞這種東西都能一背幾小時,英語不拉胯,總成績也漲得很快。
結果,好不容易考上了,施老師卻說,祝我前程似錦??
去你的前程似錦!老子要情場得意!!!
當然我不敢罵他,只能求他。我哪敢跟我的施老師講重話。
可他就是裝傻,拿他那雙勾人的眼睛瞧我,好像自己多無辜似的。行吧,他不喜歡我,這個反應也正常。
總有一天,我會讓他喜歡我的。
拿小孩子才玩的種子把戲哄他、跟家裡出櫃被打到半死、然後去娛樂場打工——沒錯,我就是這麼不要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