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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蘭世界不同於中世紀西歐的繼承製度,無論在官方的層面還是民間的層面,也無論是權位的繼承還是財產的繼承,蘇丹的所有男性子嗣,不分長幼,在理論上均系蘇丹權位的合法繼承人,享有同等的合法繼承權,是為奧斯曼帝國權位繼承的基本原則。因此,蘇丹的任何一個男性子嗣都是蘇丹其他男性子嗣的潛在政治對手。由於蘇丹後宮龐大,子嗣眾多,加之缺乏權位繼承的明確規定,王室成員內訌不斷,繼任蘇丹者弒兄戮弟的現象屢見不鮮。烏爾汗當政期間,奧斯曼家族內部似乎尚未出現王室內訌。穆拉德一世即位後,首開王室內部殺戮之先河,處死烏爾汗的其餘所有子嗣。1400年的奧斯曼詩人艾哈邁迪曾經在《列王史》中寫道:穆拉德的所有兄弟都變成了他的仇敵,穆拉德剝奪了他的所有兄弟手中的權力,穆拉德用寶劍殺死了他的所有兄弟。此後的200多年中,歷任蘇丹競相效仿穆拉德一世的做法,繼任蘇丹者弒兄戮弟成為奧斯曼家族權位繼承的慣例。穆拉德一世之子巴葉濟德於1389年即位,是為巴葉濟德一世,他的兄弟雅庫布死於同年。1451年,穆罕默德二世於即位的當日處死其父穆拉德二世的另一子嗣。穆罕默德二世當政期間,曾經頒布法令,宣佈諸王子中繼任蘇丹者有權處死其餘王子,以求消除內戰隱患和維護帝國統一。1481年穆罕默德二世死後,長子巴葉濟德即位,是為巴葉濟德二世(bayezid ii,又譯巴耶塞特二世或巴耶濟德二世,1481‐1512年在位),次子傑姆在布林薩自稱蘇丹,試圖與巴葉濟德二世分庭抗禮。巴葉濟德二世派大維齊爾傑迪克&iddot;艾哈邁德率軍擊敗傑姆,傑姆兵敗逃亡埃及,次年返回安納託利亞,再度兵敗逃亡,被迫求助於羅德島的聖約翰騎士團的庇護,而傑姆的幼子則被巴葉濟德二世處死。1512年,蘇丹巴葉濟德二世之子塞裡姆舉兵反叛,迫使巴葉濟德退位,繼任蘇丹,是為塞裡姆一世(seli i,又譯塞利姆一世,1512‐1520年在位),次年處死同胞兄弟庫爾庫德和艾哈邁德。蘇萊曼一世曾經於1553年和1561年先後處死其子穆斯塔法和巴葉濟德,以平息內亂。穆拉德二世明確規定,只有蘇丹的長子享有繼承蘇丹權位的資格,餘者不得涉足軍政要務和號令一方。穆拉德三世(urad iii,1574‐1595年在位)即位之日,處死所有5名同胞兄弟。穆罕默德三世(hd iii,1595‐1603年在位)即位後,處死兄弟19人,並且廢除委派蘇丹子嗣出任封疆大吏的習俗,將蘇丹子嗣囚禁於宮內的牢籠,後者不得與外界聯絡,生活於恐懼之中。艾哈邁德一世(ahd i,1603‐1617年在位)即位時,面對眾多大臣的苦苦哀求,其弟穆斯塔法方被免於處死;艾哈邁德一世死後,其子尚未成年,穆斯塔法被擁立為蘇丹,是為穆斯塔法一世(tafa i,1617‐1618年在位)。穆斯塔法一世翌年退位,艾哈邁德一世之子奧斯曼即位,是為奧斯曼二世(osan ii,1618‐1622年在位)。奧斯曼二世即位後,在獲得大穆夫提的準許下,處死長兄穆罕默德。穆拉德四世(urad iv,1623‐1640年在位)即位後,處死4兄弟中的3人,只有1人即伊卜拉欣倖免被害,原因是穆拉德四世本人無後。1876年憲法頒布以後,王室內部的殺戮現象逐漸廢止。
穆拉德四世
二、御前會議與桑賈克
伊斯坦堡的御前會議是輔佐蘇丹的最高權力機構,每週召開4次,每次歷時7‐8小時,御前會議的成員包括維齊爾、大法官和財政官。維齊爾掌管軍政要務,人數不定,15世紀至16世紀初的御前會議通常包括3名維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