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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論中算是相當短促的。事實上,在此之前他們已經交鋒過幾次,每一次都是唇槍舌劍,不到筋疲力盡誓不罷休。1854年10月16日在伊利諾伊州的皮奧里亞,道格拉斯首先發言3個小時,按照約定,他發言之後應該是林肯作答覆。當輪到林肯發言的時候,他提醒聽眾當時已是下午5點鐘,他可能需要和道格拉斯一樣長的時間,而且在他發言之後,按規定道格拉斯還要繼續反駁。他建議聽眾們先回家吃飯,然後再精神飽滿地回來繼續聆聽4個多小時的辯論。1聽眾們非常愉快地接受了這個建議,一切都照林肯的計劃進行。
這是怎樣的聽眾啊?這些能夠津津有味地聽完7個小時演講的人是些什麼樣的人啊?我們順便還應該提一下,林肯和道格拉斯都不是總統候選人,在他們進行辯論的時候,他們甚至還不是美國參議員候選人。但是他們的聽眾並不特別關心他們的政治級別,這些人把這樣的場合作為政治教育的一部分,他們認為這是社會生活的組成部分,而且他們早已習慣這種極為耗時的演講。當時的各種集市上常常有演講的節目,大多數演講者可以得到3個小時的時間來陳述觀點,而且既然演講者都不希望打無對手之戰,他們的反對者也會得到同樣多的時間來反駁。(我們應該指出,並不是所有的演講者都是男人,在斯普林菲爾德持續了幾天的一次集市上,“每天晚上都有一個女人在院子裡作關於‘婦女在當今進步運動中的影響’的演講”。1)
更重要的是,這些人不僅僅依賴集市或特別場合來滿足自己對於演講的需要。“樹墩”演講者在當時非常盛行,特別是在西部各州。在伐木之後的樹墩邊或任何一塊空地上,只要有演講者,他的周圍就會聚集起一群人聽他說上兩三個小時。雖然這些聽眾非常專注並對演講者表示足夠的尊重,但他們絕不會沉默不語或無動於衷。在林肯和道格拉斯的辯論過程中,常常有人大叫著來鼓勵其中一方(“告訴他,亞伯!”)或表示蔑視(“有本事你就快回答”)。如果聽到什麼精彩之處,他們常常情不自禁地鼓掌。在奧托瓦的第一次辯論中,道格拉斯以一句發人深省的話來回答經久不息的掌聲,“我的朋友們,”他說,“在討論這些問題的時候,沉默比掌聲更得體,我希望你們能夠用自己的評判力、理解力和良知來聽我的演講,而不是用你們的激情或熱情。”2對於聽眾的良知,甚至他們的判斷力,我們無法過多評判,但談到他們的理解力卻是有話可說了。
首先,用當今的標準來衡量,那時的聽眾具有超常的注意廣度。今天有哪一個美國聽眾能夠容忍7個小時的演講?或者5個小時?甚至3個小時?尤其是在沒有任何圖片的情況下?其次,那時的聽眾必須具備非凡的、理解複雜長句的能力。道格拉斯在奧托瓦半個小時的演講中包括了三個關於廢除黑奴制度的決議,這三個決議句法複雜,措辭符合嚴格的法律行文。林肯的答詞更為複雜,他引用了他在另一個場合進行演講的書面稿。雖然林肯的語言風格一向以簡約著稱,但在這些同道格拉斯進行的辯論中,他的句子結構卻是複雜而微妙的,絲毫不亞於他的對手。在伊利諾伊州的弗裡波特進行的第二場辯論中,林肯用以下這段話向道格拉斯作答:
第四章 印刷機統治下的思想(2)
你們很容易意識到,我不能,在半個小時之內,涵蓋一個像道格拉斯法官這樣的能人在一個半小時裡講到的所有方面;所以,如果有什麼是他已經提到的,你們也想聽聽我的看法,而我卻未作任何評論,我希望你們能夠明白,要我充分評論他的所有觀點是不可能的。1
很難想像,白宮的現任主人能夠在類似的情況下組織起這樣的句子。如果他能夠,恐怕也要讓他的聽眾百思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