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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寧出來已經有一陣了,沒敢去牛南鎮,怕張富貴的人把自己給認出來。
之前老爹說要自己去郡城找親生父親,離這裡最近的郡城就是雲陽郡了,去那裡好了。
決定去那裡了,又出現兩大問題。
第一個問題就是不知道雲陽郡在那裡,將近十八歲了最遠就是去牛南縣西邊,再遠就沒有去過了。
第二個就是錢的問題,自己出門可是一文錢都沒帶,在家還能到處混飯吃,這出門在外怎麼辦?
要不還是去找陳老闆把錢要回來,要是他不給自己只好。。。。。。
你先不仁不能怪我不義。
打定注意,莫寧便開始行動。
一盞茶的功夫,莫寧就到了進入牛南縣的路口。
一個差人,拿著一幅公告,往公告欄一貼,便走了。
莫寧湊近一看,公告上正是自己的罪狀。
第一條,未滿十八歲搶繡球,欺騙方員外的錢財,騙取小姐的身體。
第二條,擅自寫十八禁小說《一個蛇妖和一個老爺爺七天七夜。
第三條,殘暴的殺害張富貴的兒子張平安。
賞金一兩銀。
這是那裡的話,自己明明是不想參加的好不好,還特意去退婚,是對面不同意。
那裡有十八禁了,整本書都沒有寫過脖子以下的部位。
那是張平安找我麻煩,我也沒有殺他,只是在不可說之地來了一腳。
不過這賞金倒是有不少,足足一兩白銀。
咦!這畫的是誰?
通緝令旁邊的一副畫像畫著一副栩栩如生的人像。
濃眉大眼,加上一個厚嘴唇,關鍵是鼻孔裡跑出來繁茂的鼻毛,才是這幅畫的點睛之筆,最後在畫的左邊留下了五個大字——通緝犯莫寧。
莫寧照著畫像一一摸到自己的五官。
我眉清目秀,鼻毛也沒有張出來。
這是誰畫的!你給我站出來,看我不打死你。
轉念一想畫成這樣也挺好,這樣就沒有人認出來了。
現在莫寧不敢從大街上走,要是被認識的人發現了就不好了。
為今之計只能從牛南縣外繞到了陳興旺的家中,要了錢再想辦法離開。
一炷香之後莫寧到達陳老闆家外。
此時還是燈火通明,還是有不少的工人在搬書。
這是什麼情況,不是昨天就把書運走嗎?
見胖大海在旁邊偷懶,莫寧偷偷摸過去。
“胖哥,又在這偷懶啊!”
“嚇我一跳,我還以為是誰呢?”
胖大海發現是莫寧就放心了,只要不是陳老闆,自己就不怕。
“胖哥,那邊在搬什麼?”莫寧指著門口的馬車道。
胖大海不以為然的說:“還不是你哪些書。”
“我那些書不是昨天就運走了,怎麼今天還運。”
胖大海四處看了一眼,道:“我告訴你,你不要到處說。”
莫寧拍著胸膛道:“我你還不瞭解,從來不到處亂說的。”
“說是運走,結果鐵公雞找了個理由說今天在發過去。昨天晚上又把書卸了下來,把盜版全換上去了。”胖大海壓低聲音說道。
“昨天,上面不是派了一個人來催書的人呢?”
“鐵公雞隨便給了點錢就打發回去了,今天晚上裝好貨就走。”
“對了,這麼晚了,你來幹什麼?”胖大海問道。
莫寧當然不會告訴他自己被通緝,現在沒有盤纏找陳老闆要債。
莫寧隨便扯了一個理由就把胖大海給應付過去了,便獨自去找陳興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