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接下來是破案篇 (第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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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還不行,還需要酒精配合”。
2、回憶與當下
“過氧化氫!?”
姜曉簫問道
時間回到昨晚,兩人繼續在討論著案件。
“是的,過氧化氫,俗稱雙氧水”。林嘉華說道。
“水又叫氧化氫,它還有各種各樣的化學名稱,但這不是我們現在要討論的。過氧化氫滿足我之前提到的所有條件,極易分解,給它一點溫度它就能分解的乾乾淨淨,而且過氧化氫分解後會產生大量的氧氣,酒精如果在那種情況下燃燒,肯定會把人燒死並燃燒殆盡,而且這種化學試劑藥店裡就能買到,不過想要弄到大量的過氧化氫,藥店裡肯定不行,而且過氧化氫極易分解,而且濃度太低在雨中也不會有效果的,所以必須是高濃度的過氧化氫溶液,藥店裡的都是低濃度的,如果上網買的話很容易被發現,所以他應該透過非正規渠道買來了大量高濃度雙氧水溶液,比如黑市”。
“這麼說這就是兇手所使用的化學試劑了?”
“沒錯,這種物質還有一個最大的好處就是無色無味,灑到被害者身上時不會被她發現,雙氧水和普通的水相比,只多出了一個氧原子,所以它和正常水的物理性質差不多,混在雨水裡很難被發現,但這是多出來的這個氧原子讓雙氧水的化學物質與水完全不同,普通的水很穩定,但雙氧水不一樣,它有極強的氧化性,而且它自己還能分解出氧氣 並且可以一次性分解徹底,分解後的產物也只有水和氧氣,可以完全混入現場不被發現”。
“那火源又是怎麼一回事?死者到底是怎麼自燃的?”
“靠酒精,”林嘉華說道:
“高純度的乙醇在強光照射下燃燒,火焰產生的光能是會被強光蓋住的,就像之前說的隕落心炎一樣,人的眼睛是看不見的。現場不是正好被路燈照著嗎?而且就算沒有路燈,不是還有車燈嗎?兇手估計把這點也算進去了,夜晚開車肯定要開燈,更不要說大雨磅礴的夜晚。這個是兇手拿走雨傘讓目擊者送死者回家的另一個好處又體現出來了,如果當時路燈壞了,車燈可以補上”。
“直接將兩種溶液一起混合可能會提前反應,”林嘉華接著說道:
“做法應該是這樣的:算好時間,在死者快回來前,事先在案發現場的地上倒上無水乙醇並點燃,之後確認地上的無水酒精確實燃燒了,就上樓開始噴射無水酒精維持燃燒,當然不能噴太長時間,不然燃燒區域會變廣,為了成功燒到死者,區域不能太小,但也不能太大,不然可能會留下證據,所以噴的時間不能太長,但也不能停下,不然火隨時會滅,前面說了這火是看不見的,如果滅了就很難再燒起來了,所以算準時機很重要,不過所幸死者很快就如他所願回來了”。
林嘉華停頓了一下,繼續道:“接著等死者靠近起火點,立馬停止噴射酒精,換成更危險的——高濃度的過氧化氫,死者自顧回家,根本沒想到,前方是引領她走向死亡的陷阱,下有無色隱形的火焰,上有混在雨中的雙氧水,在這兩者的配合下,死神成功帶走了死者。可能沒那麼容易燒起來或把人燒死,所以死者自燃後為了以防萬一,應該還噴了一段時間的雙氧水和酒精,酒精不能噴太多,因為噴多了容易有殘留,從而留下證據或線索,但雙氧水不同,它化學性質極不穩定,而且分解後會只會產生氧氣和水,所以可以多噴點”。
“原來如此,沒錯這一定就是兇手所使用的手法,現在就剩下證據了”。姜曉簫說道。
林嘉華說道:“估計噴灑裝置還在兇手家裡,那東西沒那麼容易處理掉”。
“我馬上向上面的人請示,派人去搜”。
“不用這麼麻煩,”林嘉華調侃道:“沒記錯的話,必須有證據才能批搜查令吧?而不是一段自說自話的推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