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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刀無雷,甜欲撒糖文,甜到拉絲,欲到……請親愛讀者寶子們一定要讀完前三章,別逼我求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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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萬豪酒店門口。
“林總,你喝了酒,要不要我送你回去?”
穿著一條緊身長裙,明豔動人的女人,臉色緋紅,向著林風身邊湊了過來,在他耳邊吐氣如蘭。
那長裙完美勾勒出她的好身形。
四周人視線全部都盯在她的身上。
這可是陽城第一名媛,江清月。
林風看了看四周,微微一笑,“不用了,我司機一會來接。”
江清月眼中閃過一絲懊惱,但很快便恢復如常,笑意盈盈的從包裡拿出一張名片。
把名片放在嘴邊親了一下,在上面印上一個口紅印,放在了林風手中。
小手刻意在那上面多停留了一會。
“林總,這是我的名片,記得給我打電話哦!”
恰好司機打來電話,林風對著江清月做了一個打電話的手勢,看著她依依不捨的坐進一輛紅色跑車當中,對著電話裡面的人說道。
“老李,你先回去吧,我自己走走。”
江清月開著車,駛出一段距離,臉上笑容消失,狠狠拍了拍方向盤。
“商場野狼林風,不是說他最愛這口嗎?竟然對我無動於衷!”
順著酒店前面的街道前行,走到第一個垃圾桶,林風將名片扔了進去。
這樣的名片,林風一天能收很多張。
這樣的女人,林風身邊有著很多個。
錢財,美色,權勢,林風似乎都已經得到。
但卻總覺得少了點什麼。
商場如江湖,不是打打殺殺,而是人情世故。
林風雖然在其中游刃有餘,卻並不喜歡。
輕呼一口氣,林風想要仰望一下星空,卻突然看到,上方有著一個什麼東西,在以每秒三十米的速度,做著自由落體。
“誰他媽這麼沒有素質,大晚上高空拋物啊……”
砰!
林風還沒罵完,人已經沒了意識。
在生命的最後一刻,林風腦海當中閃過無數片段。
這輩子,似乎有很多遺憾。
……
“林風,我在步行街這裡,看中了一件衣服,還差一百塊錢,你快點給我送過來!”
嗲嗲的女聲當中,夾雜著不耐煩,在林風的耳邊響起。
睜開眼,看著頭頂的天花板,以及周圍略微老舊的裝修,林風愣了。
把手機從耳邊拿下來,林風更是有些發懵。
很老款的諾基亞直板機,除了打電話發資訊,再沒有其他功能。
手機的邊角已經磨損,按鍵有些字母都看不清楚了。
手機螢幕上顯示著來電人的名字,陳玉珊。
至少有十年時間,林風沒有從手機裡看到這個名字了。
自從十二年前從同學那裡聽說,她如願嫁給了一個富二代,林風便刪了她的聯絡方式。
從十八歲舔到三十歲,經歷了一個十二生肖,林風才明白一個道理,當狗是沒有好下場的。
舔狗不爽,一直舔狗一直不爽!
陳玉珊給自己打電話?
環視四周,林風只覺得腦袋嗡嗡的。
桌子上放著的檯曆上,顯示的日期竟然是2000年7月10日!
自己重生了?!
重生回到了自己十八歲這年!
前半生只顧著當一個舔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