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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到所有人都離開後,林立仁才踢開一塊石頭露出一個洞口,從裡面拿出一個揹包。
這個揹包裡面裝的全部都是那七輛車搜刮的東西,其中的價值並不比汽車低。
單單一個大哥大就價值三萬多,更不說那些手錶錢包和一些亂七八糟的東西加起來了。
“給我提吧!”
靚妹滿是欣喜地搶過揹包,猶如抱著寶貝般抱著揹包。
對此,林立仁只是一笑。
看來,靚妹這是看了這些東西了,不然也不會這麼寶貝這些東西。
“送你了,就當是我送你的禮物。”
“呸!”
靚妹呸了一聲,白了林立仁一眼,“哪有人送別人贓物的,這是我今晚行動的獎勵。”
“如果你要送我禮物,你給我買一個手錶,我手錶都壞了。”
說著,靚妹抬起左手晃了晃。
“好!”
林立仁將手搭在她的肩膀,帶著笑意說道。
靚妹為了他付出的東西實在是有點多,他給靚妹送一個手錶也很是應該。
回到家中後,靚妹已經顧及不到林立仁,匆匆忙忙地將揹包的東西全部倒在床。
“大哥大,用這個不好,賣了換新的!”
“錢包不值錢,但裡面有五千港幣,嘿嘿!”
“手錶,不認識,賣了!”
“項鍊?沒用,賣了!”
“口紅?沒用,丟了!”
一邊點著這些東西,靚妹嘴一邊唸叨著,臉還不時露出美滋滋的笑容。
坐在一旁的林立仁默默抽著煙,饒有興致看著這一幕,不時也跟著靚妹露出笑容。
看來,現在的靚妹才是最開心的,看她那一副貪財的笑容就知道了。
“呼!”
“終於點完了!”
許久之後,靚妹伸了伸懶腰呼了一口氣,欣喜轉頭看向林立仁。
“這些玩意大概能換多少錢?”林立仁說道。
“應該能換個三萬左右。”
靚妹搓了搓手說道。
要不是其中一輛車裡面有著一個大哥大,也不可能有那麼多錢。
那個大哥大就算是打了對摺,也能賣出一萬五。
“鈴鈴~~”
突然,放在床的大哥大響起,嚇了靚妹一跳,連忙轉頭看向林立仁。
“怎麼辦?”
林立仁一笑,直接拿起大哥大接通。
其實接通電話也不礙事,畢竟這個時代還沒有那麼先進的跟蹤技術。
“喂,誰?”
一接通電話,林立仁直接說道。
“喂!小子,現在立刻給我把車開回來,不然你死定了!”
聽到對面如此囂張的聲音,林立仁與靚妹也是對視一笑,笑容中還帶著一絲嘲笑。
“你誰啊,報出你的名號,我考慮考慮。”
林立仁囂張地說道。
“小子,你怕是沒聽說銅鑼灣狂彪吧?說的就是我。”
“趕緊給我把車給我開回來,不然我讓人剁了你一雙手。”
電話中傳出的粗獷的聲音比林立仁說的還囂張許多,引得林立仁陣陣發笑。
狂飆?
“哈哈!”
“好,我明年給你開回去,你在銅鑼灣等我。”
林立仁捂著肚子笑著說道。
到了現在狂彪已經知道林立仁並不怕他,頓時怒不可遏。
但為了拿回車子和大哥大不得不低聲說道。
“小子,我給你一萬,現在把車和我的大哥大還回來。”
“十萬,我把大哥大還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