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回來了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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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看到林文一臉嘚瑟的樣子,林媽媽還是柳眉一豎道:“行,那你跟我好好說說,你出去這麼久都幹嘛去了?”
“呃,我爸沒給您說嘛?”
“呵呵,我現在想聽你說!”
“行行行,您先讓我去洗個手行吧?”
擺了擺手,林文跑去衛生間洗漱了一番,出來的時候一臉下定決心的樣子:“媽,我這次出去主要就是兩件事情,一個是投稿——嗯,就是之前您看過的那本書,我寫完了……”
“就是那本反烏托邦的小說?”
點了點頭,林文認真的說道:“對,就是那本,四月份的時候寫完了,知道您不喜歡看就沒和您說。這次我跑去美國,就是因為老爸幫忙在那邊約了一個出版商,簽了出版合同才回來的。”
“一本書而已……為啥不在國內出版?”
“很簡單,國內沒市場啊!”
攤了攤雙手,林文很是無奈的說道:“這玩意兒其實算是青少年小說,但是我讓菲菲和她的同學們看過中文版的,她們是真的一丁點興趣都沒有,您說我能怎麼辦?要不然我也不會把背景改到了美國去……而且美國那邊這種書比較受歡迎,市場也比咱們大得多……我都是拜託老爸做過市場調查的!”
眨了眨眼睛,林文一臉的誠懇。
華夏讀者和美國讀者,有時候還真的不在一個頻道上。
電影什麼的還好,畢竟視覺和聽覺很多時候還算相同,但是文學這種東西就差得遠了,除了少數的圖書如《哈利波特》之類的,誰會關心美國人喜歡看什麼書?有多少人真的喜歡看?
《鬼吹燈》和《盜墓筆記》什麼的,不牛逼?
《鬥破》和《凡人》什麼的,它不香?
如果不是知道自己寫的那本書會在美國大受歡迎,全球大賣數千萬冊,系列電影票房更是牛逼的不要不要,林文還真不願意花那麼大力氣把它給“寫”出來。
要知道,他也就看過一次中文版的圖書,倒是電影看了兩三遍,想要“創作”出來還是很難的!
抄一本書,都抄了半年多!
好歹也是大學教授,林媽媽倒是能夠理解兒子說的那番話,不過她還是臉色陰沉的問道:“那另外的事情呢?是什麼?”
“還有的話,就是投了幾個劇本。”
舔了一下嘴唇之後,林文接著說道:“您也知道我超級喜歡蝙蝠俠系列,所以這次去美國,就拜託老爸找了關係,給華納兄弟投了三個劇本——蝙蝠俠黑暗三部曲,您也是看過的嘛!”
自己三年來寫了什麼東西,林文從來就沒有避過家人。尤其是這次寫的蝙蝠俠三部曲,更是早就以自己是蝙蝠俠的鐵桿粉絲為由,給家裡人打好了預防針。
在林文看來,偷偷摸摸的做事情,等將來成功了給家人一個驚喜那是小說裡才會有的套路,現實中哪兒那麼多?
而且……
北電導演系的天才,寫幾個劇本怎麼了?
咱老爸還是外交部的駐外官員,從小咱就是講英語長大的,會寫英文劇本怎麼了?呵呵,咱小的時候還跟著老爸在RB住過幾年,惹急了再給你寫幾個日文劇本出來都行!
“哼,這個我確實知道。”
聽兒子說起蝙蝠俠黑暗三部曲,林媽媽的臉色越發的不好看。
太糟心了!
雖然只是個音樂教師,劇本好不好她也不懂,但是故事黑暗不黑暗,情節殘酷不殘酷林媽媽還是有數的。
她實在是想不太明白,雖然老公常年駐外,但是每年寒暑假的時候林媽媽都會帶著孩子去探親,按理說自家崽崽也不缺關愛啊?更別說這些年她看的又死,也沒見林文和什麼不正經的傢伙來往,他怎麼就能寫出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