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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木警官苦笑,“那個,現在事情變得非常微妙,請你們一起跟我去警視廳吧。”
“啊?”眾人都愣了。
高木警官解釋,“無論那珠寶值多少錢,現在證實你們動的是贓物,所以你們違法了。”
“不是吧!”倫太郎家都傻了。
珠寶店老闆瞄江戶川柯南,“所以說了,不要報警。”
工藤新一無語,就算他是偵探,他也想不到會是這樣啊。
倫太郎父親叫道:“等等,三萬日元而已,我們把錢補上就是了。”
老夫人連忙說道:“對對,快拿錢。”
倫太郎母親立刻要行動,“我去拿,櫃檯上就有。”
高木警官苦笑,“等等,這不是錢的問題,必須把贓物都找回來,指認物,不認錢。”
“不是吧?”倫太郎家有些暈,因為那種東西,天知道扔什麼地方去了!
倫太郎父親顫抖的問道:“如果找不到了呢?”
高木警官攤手,“你們當時沒有登記,屬於有意私吞賊贓,視為犯罪,與盜竊相同。”
“什麼!”老夫人與倫太郎母親都暈了,倫太郎父親一手一個,把兩人扶住。
倫太郎瞄少年偵探團,瞄江戶川柯南,完全說不出話了。
少年偵探團很尷尬,都找不到話去安慰。
江戶川柯南更尷尬,為了三萬日元,事情搞成這樣,真是不知道說什麼。
只能說,一群倒黴蛋!
……
高木警官帶隊回警視廳,沒有江戶川柯南與少年偵探團的事情,但他們還是跟去了。
灰原哀沒再跟著,因為已經知道答案了。
五年前偷搶珠寶的龜倉雄二,由於刑事追訴期已經過了,所以那件事情已經沒有刑事問題了。
而如今他意圖挖贓物,但贓物早就不在了。
所以他就是在倫太郎家挖土,而他住在倫太郎家裡,視為家裡的一員,所以他在倫太郎家挖土不算犯罪。
所以,龜倉雄二隻需要承擔民事責任,也就是需要賠償珠寶店老闆的損失。
而珠寶如今的價值也不過三萬日元,加上他當年損壞的玻璃,還有五年的利息,總共不過五萬日元就可以解決了。
當年的罪犯,龜倉雄二就沒事了。
麻煩的是倫太郎家,他們在家裡挖出一包珠寶,因為珠寶不值錢,所以認為沒問題。
如果不是賊贓,那是沒問題。
但是賊贓,那就有問題了。
不報案,就視為知道那是賊贓,所以不敢報案。
而在知道是賊贓的情況下,把賊贓處理掉了,那就是犯罪。
倫太郎父母,還有老夫人,正好三個人,構得上是有組織犯罪了,罪加一等。
把贓物追回來,那就是緩刑。
贓物如果追不回來,那樂子就大了。
盜竊罪,一般要看物主損失的財物價值,各個檔次不同,構成的犯罪級別,以及處罰也不同。
可由於是有組織犯罪,所以肯定觸犯刑法。
如果只是把贓物處理了,首次犯罪的話,通常會給緩刑。
但這家人挖到財寶,故意隱瞞不報,這就需要以儆效尤了。
這跟錢多錢少沒有關係,是事情的性質問題。
遇到那樣的事情應該怎麼做,不做就是
所以最終是不是緩刑,就看倫太郎一家,哭得有多傷心了。
如果能夠打動裁判官,那就是緩刑。
如果不能打動裁判官,那搞不好就是五年,那倫太郎就可以在親戚住到小學畢業了。
如果裁判官又是一個刻板的人,非要上綱